滑民〔2024〕165号滑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9-10
作者
来源:
滑县民政局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县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23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年检对全县2023年6月30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应参检社会组织466家,实际参加年检383家,参检率82%。年检合格社会组织345家,年检基本合格社会组织38家,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83家(年检结果附后)。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参加乡村振兴、开展公益活动等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
三、存在的问题
从年检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都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宗旨,按照社会组织《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广泛开展业务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用,但同时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接受监督检查意识淡薄。
部分社会组织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淡薄,对年检工作不重视,个别社会组织经多次提醒仍未按期提交年检资料;一些社会组织在实际填写年检资料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前后矛盾、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等现象。
(二)法人内部治理松散。
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理(监)事会成员信息不准确,理(监)事成员人数没有按要求设置,负责人未发挥相应作用,个别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逾期、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未按时换届,不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重大活动不报告备案,不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会议及业务培训。
(三)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
部分社会组织未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对公账户使用不规范,个别社会组织银行账户因长期未使用被冻结;有的社会组织未进行税务登记;有的社会组织会计与出纳为同一人;有的年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不能满足社会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
(一)依法处理应检未检的社会组织。
对1年没有参加年检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将依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依法给予撤销登记决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平台。
(二)结合年检开展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工作。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进驻社会组织现场,重点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收费支出情况、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等进行抽查审计,依法依规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并将检查审计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推动组织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滑县社会组织促进会的孵化培育功能,加大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和秘书长的培训力度,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社会组织智慧和力量。
滑县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