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滑衔接组〔2024〕5号)
发布时间:
2024-07-31
作者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直相关行业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豫乡振〔2022〕52号)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县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现批复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194个,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44.1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滑政办〔2024〕12号),批复实施的乡村道路硬化项目由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业务指导;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立项、评审、招标、采购、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全流程负有主体和监管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时间安排、项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快项目立项、评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程序,组织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抓紧时间实施,确保项目(工程)早开工、早建成;配合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好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实施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项目申报、入库负有主体责任,要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实施过程监管、清障协调、社会稳定等工作。要将公示公告制、项目监理制、检查验收制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贯穿项目建设过程始终,强化项目管理责任,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切实发挥效益。
附件: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批复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告公示单位: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3808213 0371-65918607
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