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建市[2023] 255号),结合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延续或换领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2.企业申请资质正常延续的,按照标准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明等纸质资料(合订胶装)。待审核通过公告后,企业持旧证书原件到窗口换发新证书。
3.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提交资质换领申请 (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直接到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2楼88号窗口换领证书。
4.《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即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延续办法,待部、厅明确后,按上级规定执行。
5.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企业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如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只能在2024年1月1日后申请。
6.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372-8181516/8135780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