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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2016-09-30 1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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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2016〕50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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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6-09-30
滑政〔2016〕50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30日
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逐步创建具有滑县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建城〔2009〕1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6号)、《河南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城建联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现场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2016年各直管县(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要求,围绕我县“六城联创”的创建目标,建立符合滑县实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升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为推动城市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6年底,建设完成覆盖我县老城区、产业集聚区、滑东新区三个区域42平方公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在2017年6月底前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同时,通过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管理模式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逐步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监督有效、群众满意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三、建设模式
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严格按照由县政府批准、省住建厅评审通过的《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进行实施。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评审,项目招标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由广电局组织实施。
结合我县实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用“广电建设维护、政府购买服务、部门使用”的方式进行。项目总投资金额、运行维护费、办公场所租赁费及坐席员和采集员工资补助以财政局评审中心的评审金额为准。系统建成运行后,县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广电局支付每年运行、维护等费用,系统使用期间,广电局继续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
增设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监督与评价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数字化城管要设立监督轴、指挥轴的要求,县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监督、指挥职能要相对分离。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由县编办按照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提出方案,报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按照省标准要求配备监督员、信息采集员、坐席员等岗位人员。为节省人员开支,监督员、信息采集员和坐席员均可在监督指挥中心和广电网络队伍中选聘人员通过系统培训后兼职运作。
(二)工作流程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
1.信息收集:信息采集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和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县监督和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便民热线、公众投诉等途径获得信息。
2.案卷建立:县监督和指挥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
3.任务派遣:县监督和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4.任务处理:专业部门按指挥手册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5.处理反馈:专业部门处理完毕后,向县监督和指挥中心报告处理结果。
6.核实结案:县监督和指挥中心派城管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获取核查结果,至此派遣任务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结束。未办结的案件要继续派遣、处理,直至办结。
7.综合评价:县监督和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城管监督员核查过的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综合评价的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年终绩效考核中的考核依据。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1.调查、调研、拟定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立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项目立项、评审、审批。
4.项目招投标。
5.设立滑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并配备相关人员。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1.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单元网格划分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制定操作标准、规范。
3.完善城市管理流程。
4.信息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呼叫中心、无线采集系统和系统集成等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建设。
5.信息采集员队伍组建。
6.人员培训。
7.系统试运行。
(三)第三阶段:完善验收阶段(2017年上半年)
1.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通过省住建厅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城市管理发展的趋势,城市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催化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内容广泛。因此,为避免重复投资,要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应无偿共享。
(三)明确分工,完善考评。城市管理工作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在处置环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区域,遵守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流程和规范,自觉服从问题的派遣,不折不扣地完成问题的处理,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和考评机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