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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00-2016-00012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2016〕36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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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30

滑政〔2016〕36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30日

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水质是生态之本,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滑县的重要内容。抓好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对全县水生态安全至关重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要求,切实维护流域水生态安全、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根据国家《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结合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编制《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35号)和《滑县碧水工程环保目标》的具体要求,方案的编制将成为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强有力保障,编制好该方案,对于解决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水污染难题、全面改善卫河滑县段环境质量、加快美丽滑县建设意义重大。

(二)编制依据。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2016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4.《滑县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滑县2016年度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三)工作范围和时限

海河流域卫河滑县段被列入不达标河流要求进行限期整治,要求2016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氨氮≤4.0mg/L,其它指标为Ⅴ类;2018年地表水水质目标氨氮≤3.0mg/L,其它指标为Ⅴ类;2020年水质目标达到Ⅴ类,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消除劣Ⅴ类不达标水体。

二、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滑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安阳市东南部,东与濮阳相邻,南与长垣、封丘接壤,西靠延津、浚县,北接内黄县。道口镇是县政府所在地。滑县区域呈斜方形,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3′30″至114°58′30″、北纬35°12′45″至35°40′20″之间,东西长51.1公里,南北宽39.5公里,辖12镇10个乡1个产业集聚区,全县面积1814km2

(二)自然概况

滑县土壤结构分为粘土和风沙土两种,东粘西沙,面积95%为黄河流域,5%为海河流域。滑县处于黄河冲积平原,地势比较平坦,起伏较小,总体呈西南高、东北低之势,海拔一般在50—65米之间。由于地处黄河故道,历史上受黄河多次泛滥的影响形成了“九堤、四坡、十八洼”的地形特点。

(三)经济社会概况

滑县是河南省直管县,位于河南省北部豫北平原,与濮阳、安阳、鹤壁、新乡接壤。南距郑州市130公里,北距安阳市70公里,东北距濮阳53公里,西南距新乡70公里。全县面积18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1万亩。辖12镇10个乡1个产业集聚区,1020个行政村,总人口约140万人。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三查三保”活动为抓手,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克难攻坚、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12.3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6.2亿元,增长11.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8.6亿元,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3.1亿元,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9.4亿元,增长16.9%;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747.4元和9079.3元,分别增长9.9%和12.9%,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省直管县的位次普遍前移,跨越发展的家底更加厚实。

三、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

卫河从鹤壁境王湾进入滑县道口镇,在滑县流经8公里后又入鹤壁境柴湾,2010年以前为有效监控滑县境内流入卫河水质,省环保厅在卫河王湾、柴湾设立了两个省控断面。

2010年卫河滑县段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为确保水质达到申遗要求,2010年以来滑县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涉水企业进行搬迁或关闭(紫阳华美有限公司搬迁,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和金光纸业有限公司关闭);二是对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改造进行截流;三是对河道进行整治和亮化;四是在卫河流域建设了水域面积1720亩的水库;五是对卫河流域数万亩土地进行绿化整治。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滑县卫河段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6月卫河滑县段申遗成功。

2015年卫河滑县段王湾水质省控在线监测数据COD平均为34.73 mg/L,氨氮平均为4.49mg/L;2015年卫河滑县段柴湾水质省控在线监测数据COD平均为33.16mg/L,氨氮平均为4.46 mg/L。通过对卫河王湾、柴湾两个省控断面2015年全年水质的监测数据分析,卫河滑县段王湾和柴湾两个出入境断面水质基本一致,卫河滑县段在滑县境内现在只是一条过境河流,基本不受影响,海河流域卫河滑县段水质在滑县呈好转趋势。

四、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通过卫河滑县段入境河流断面王湾和出境断面柴湾水质监测数据分析,2015年入境断面卫河王湾水质省控在线监测数据COD平均为34.73mg/L,氨氮平均为4.49mg/L;已属于劣Ⅴ类,超出省定2015年目标COD40mg/L,氨氮4mg/L,由此可见卫河滑县段水质超标原因主要在于上游来水,只有上游来水能达到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卫河滑县段水质将才保证出境断面水质要求。

五、主要任务

以海河流域卫河滑县段到2020年消除劣Ⅴ类不达标水体为核心,以不达标河流进行限期整治为要求,我县对卫河滑县段系统推进“控源减排”、“调结构优布局”、“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管与强化管理”等五大任务措施,结合滑县实际情况和水质改善要求,滑县主要任务安排如下:

(一)完善污水管网。加快雨污管网工程建设,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滑县卫河东侧新建雨污管网工程,将卫河东侧向西入卫河的污水全部纳入向东的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黄河流域金堤河;

(二)加快河道清淤工程。加快卫河河道清淤工程,确保2016年5月底前完成4.875公里的卫河河道清淤工程;

(三)加快卫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要加快卫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完成0.03万吨/日卫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尽快正常投运。

(四)要加大沿河两岸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在沿河两岸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打捞河道内垃圾、杂物等。对河道垃圾堆存严重的河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理。

(五)要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对卫河沿岸已经关停的两家企业要定期督察,防治死灰复燃;对已进行管网截留改道的两家企业要加强监管,严禁企业污水排入卫河。

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制度以及开展联动执法、公安提前介入等方式,严厉依法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六)加强和上游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分析,卫河滑县段水质超标原因主要在于上游来水,历年监测数据表明,卫河滑县段上游来水(入境水质)已是劣Ⅴ类水质,滑县段出境水质想达到Ⅴ类水质要求难度实在太大,近几年尽管滑县做了大量工作对卫河滑县段水质进行治理,但水质改善效果仍不够明显,所以还需要统筹协调加强两地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在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时及时补充新鲜水,我县在上游来水达标的情况下确保我县卫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要求。

六、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

为进一步改善卫河滑县段水质,滑县2016年又将卫河整治工作列入滑县碧水工程行动计划,2016年5月底前完成投资1800万元4.875公里卫河河道清淤工程;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投资305.4305万元滑县卫河东侧新建雨污管网工程;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投资约120万元0.03万吨/日卫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七、目标可达性分析

卫河滑县段整治工程已列入滑县2016年度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按要求各项工程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通过以上工程及相关措施,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水质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经分析只要上游来水能达到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卫河滑县段水质将能保证出境断面水质要求。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

滑县环保局是实施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整治工程的责任主体,道口镇人民政府、水务局、住建局是具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道口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沿岸新上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水务局按时完成卫河河道清淤工程;住建局按时完成卫河东侧新建雨污管网工程,确保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三)强化问政问责。

对未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县政府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滑县水体(卫河滑县段)沿岸涉水排污企业的排查和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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