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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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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2015〕32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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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5-09-06
滑政〔2015〕32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
现将《滑县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9月6日
滑县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
(2015—2018年)
为加快推进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80号)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滑政〔2014〕2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灾减灾、保障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气象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为全面促进滑县粮食核心主产区、豫北区域中心城县、建设提供气象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突出特色。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项目带动,提升实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因地制宜,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基本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符合国家气象现代化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健全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气象事业整体实力、气象为农服务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
(四)主要目标
2015年底前,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6年底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防灾减灾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17年底前,村(社区)气象信息员覆盖率达到100%以上,部门应急联动衔接率及信息双向共享率达到98%以上。
到2015年底前,自动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城区站点间距达到5公里。到2017年,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5%以上。到2018年,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项目全部实现自动化,气象探测环境达标率达到100%;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区自动气象站间距达到3公里;气象数据传输时效平均达到3分钟以内。
到2018年底前,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75%、77%以上,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15%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发出;全县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8%以上。防雹作业面积达到45%以上,气象科技人才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科技贡献率达到85%以上;全县气象部门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气象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双重财务计划体制更加健全,县级财政综合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三、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现代化建设
(五)提高综合观测能力
推进国家级气象站观测自动化。2015年底前,对滑县的国家级自动气象站进行换型和升级,配备能见度仪。2017年年底前配备固态降水传感器、雪深传感器等,实现能见度、天气现象、雪深等人工观测项目自动化。2018年完成一流台站建设工作。彻底将滑县气象观测场从探测环境已遭破坏的现址转移至探测环境较好的城市新开发区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加密布设区域自动气象站。2015年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单要素雨量站升级工作。到2018年,完成在县城车站等人员稠密区域和高标准良田创建区域另增设多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凸显特色,确保农业气象观测服务需求。以2012年建成的白马坡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为标准,在其它高标准粮田建设2-3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建设1-2个经济作物、温室大棚等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站,根据平原地理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新建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县气象局)
(六)改善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依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全县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达到国家标准。2018年完成滑县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迁站工作将新址纳入本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由县政府颁布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县气象局)
四、加快推进气象预测预报体系现代化建设
(七)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
提升影响天气监测预警能力。2015年底前,应用短时临近预报技术,开展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时效。2017年底前,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气象局)
(八)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加强格预报产品的格点化应用,提高气象要素预报精细化水平。2016年底前,强化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加快推进针对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的要素精细化预报。2017年底前,建立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要素预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九)提高环境气象预报业务水平
开展72小时内空气污染预报。2018年底前,雾、霾、沙尘和重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预警时效提前3天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 县气象局)
五、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
(十)完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制
2016年底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建设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提升防灾减灾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十一)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2016年底前,实现县气象灾害分灾种的专项应急预案全覆盖,建立健全的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18年前,完成县气象应急服务系统建设任务,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乡镇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2018年底前,全县每个乡镇(街道)有1-2名气象协理员、每个村(社区)有1-2名气象信息员。健全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管理体制,将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列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二)提升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农业气象预报与情报服务。2016年底前,提升农用天气预报的时效性和空间分辨率,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丰富农业气象情报产品,提高其时效性、针对性与定量化水平,农业气象情报信息分析评价覆盖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县农业局)
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与经济作物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开展冬小麦、夏玉米等农业作物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时效提前3天以上,准确率提高15%以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覆盖冬小麦、夏玉米两种主要粮食作物。(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县农业局)
开展农业气候区划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小麦、玉米、等粮食以及经济作物的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修改完善工作,开展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和适应性分析。(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县农业局)
积极开展针对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气象服务。重点做好油牡丹等作物的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推进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站、科技示范园建设,提升农业气象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2018年底前,完善县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成农村气象综合信息“一键式”发布平台。提高对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 县农业局 县气象局)
(十三)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社区、企业、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仓储物流和商业贸易气象服务,积极开展产业聚集区功能区划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四)提升气象灾害信息预警水平
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稳定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出率,2018年底前,县级广播、电视媒体播出率达到100%。不断拓宽电信媒体发布预警信息的渠道,公共电子媒体播出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县气象局)
提高预警终端覆盖率。在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力争预警接收设施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及社区,逐步升级村级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发布设备。加快本地化节目插播工作。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公众覆盖率。(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十五)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
建成高水平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建成一流的县和作业点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加强县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和指导产品的订正应用能力,强化县指挥调度和地面作业实施保障能力,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县级地面作业的装备水平和作业保障能力,重点是引进新型作业装备,提高增雨、防雹作业能力和科学水平。建立配套到县和作业点的空域自动化申报系统,提高空域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缓解目前突出的空域难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能力。在重点防雹区域引进新型自动化火箭发射架及配套的弹药,重点解决防雹作业存在的能力不足问题。为具备条件的固定作业点建设视频监控和指令接收终端。2018年底前,新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1个,升级改造5个现有人影作业站点。实现移动式作业装备监控和实时指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通过现有的多普勒雷达观测数据,对冰雹云的形成机理和触发机制进行分析,结合新型作业装备的防雹应用,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滑县的强对流观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法,提升人工防雹作业技术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六、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
(十六)优化信息业务流程与功能布局
2018年底前,按照气象信息化建设布局,推动气象数据存储、应用软件、气象电子政务等向云计算平台迁移,优化信息业务流程。整合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综合观测、公共气象服务的专业化业务系统,实现气象业务应用系统支撑平台智能化、集约化、一体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十七)加强气象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气象信息收集网络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并完善灾难备份能力,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八)提高气象信息应用能力
加强气象信息应用。2016年底前,实现地面观测资料2分钟内、省内雷达资料6分钟内、卫星资料20分钟内送达预报平台;2018年底前,信息资料要素、时空分辨率和准确度基本满足预报服务需求,对预报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九)提高综合观测与信息网络系统保障能力
建设集约高效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2016年底前,完善县视频会商中心,建立与省气象局、县直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气象防灾减灾高清视频会商系统,业务备用线路带宽达到10兆位/秒,2018年底前,滑县接入速率达到50兆位/秒。建立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相适应的装备保障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七、加快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进程
(二十)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在坚持做好气象工作政府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强化气象法定职责履行。加强气象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气象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气象行政审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政府联审联批流程。县级气象部门全部加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报预警统一发布等工作。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规范和引导中介组织参与气象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县规划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气象局)
(二十一)加快气象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级、省级气象标准。2018年底前,组织提炼油牡丹、烟草等农业气象适宜性指标,加强地方气象标准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八、提升气象现代化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将气象科技创新项目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气象科研项目立项,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交流、推广和培训工作,建立成果应用跟踪评估机制,建立科技成果的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气象局)
(二十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2018年底前,全县气象部门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改善基层气象机构人才结构,完善与岗位能力相适应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推进气象人才队伍协调发展。2015年底前,县政府要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气象教育培训体系。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气象为农服务及灾害防御技术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底前,建成气象部门多媒体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加强远程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二十四)完善发展机制,做好气象科普工作
落实《河南省气象科普发展规划(2013—2020年)》。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普及气象科学知识,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县政府要依托气象台站和社会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气象科普展区。统筹社会资源,加强气象科普作品创作。采用多种形式推进气象科普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县政府要将气象科普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九、推动重大工程建设
(二十五)积极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主要以升级现有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为主),完成省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设工程(以单要素雨量站升级和区域站新站建设以及暴雨灾害普查工作为主);2018年底前,完成滑县气象局一流台站建设工作,内容涉及观测场搬迁,新办公楼建设等方面。(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二十六)精心谋划“十三五”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在与国家、省建设项目衔接融合基础上,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气象服务建设、交通气象服务、生态环境气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选好建设项目,纳入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河南省气象局有关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十、保障措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成立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十八)加大经费投入
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豫财农﹝2015﹞6号)文件精神。将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气象现代化投入。严格落实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气象局)
(二十九)强化督查考评
建立滑县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县政府每年将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考核。气象、统计等部门要制定滑县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每年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通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局 县气象局)
(三十)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气象服务,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建立有利于提高气象核心竞争力和气象综合业务能力水平的体制,建立集约高效的业务运行机制。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的气象管理体系,完善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制度体系。围绕直管县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继续调整优化直管县气象组织机构,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县级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科技局 县气象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