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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00-2015-00019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2015〕33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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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9-06

滑政〔2015〕33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9月6日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加快“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措施保障。

(二)工作目标。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在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协同配套,整体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调整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加快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到位,坚决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2.继续取消、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跟进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进程,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3.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和清理原则,对县政府各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调整意见,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4.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15〕21号)精神,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2015〕23号)要求,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确保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运行监管。

5.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进一步约束审批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6.研究制定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我县落实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7.清理规范各类涉企证照。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研究取消束缚企业活力、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等事项,推动解决多头办证、重复交叉办证等问题。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动态调整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取消一批核准事项,承接国家和省直部门下放的一批核准权限。待省公布《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实施意见》后,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精简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精神,研究制定并公布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布审批时限。

3.创新投资项目核准和监管体系。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县直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待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成后,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国家、省、市、县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做好取消本地、本行业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资格相关政策、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2.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按照国家关于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加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建设和国家职业资格规划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l.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按照省关于抓紧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印发我县关于抓紧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我县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严格落实省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政策,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分类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收费监管。

2.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我省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意见,提出我县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意见并报财政厅。

3.公布有关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根据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情况,将清理意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待上级批复后,按照省政府调整公布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河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执行。

4.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河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后,对以后新增或取消的收费项目实行科学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以便企业和社会公众能方便、及时知晓各项涉企收费项目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

5.严控新增项目,巩固清理成果。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对确实符合新增项目必要条件的,本着不明显加重社会负担的原则,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严把关。加强收费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加快实施“三证合一”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省工商局的安排部署,做好相关表格、材料规范以及信息化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实现“一照一码”。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全面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严格按照《审批监管目录清单》,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依法申办行政许可,对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项目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

4.建立我县《小微企业名录》,积极争取将我县小微企业全部纳入省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编制我县小微企业发展报告,从地域、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多个维度,分类对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以启动编制小微企业名录为载体,推动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提高草根创业热情。

5.按照工商总局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操作规程》。根据企业抽查结果,组织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确认和公示工作。加强同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推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限制,实现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认真做好工商总局关于改革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登记、企业集团登记、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等政策规定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2.研究加强对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3.进一步深化县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科学设置各类科技计划,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创新中的引导示范作用。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评审方式,实现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

4.强化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与服务。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版市场秩序;认真抓好图书审读把关工作;切实加强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管理;加强广告播放管理,着力构建广告播放管理工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格局;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保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和不断深化;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和视听节目服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电影市场管理;服务、引导城市电影院线发展,加快县级城市影院建设;完善出版监管体系,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出版全流程监管机制,按要求做好申请书号上报工作,完善网上书号实名申领平台,按要求做好音像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网络实名申领;推进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全省联网;创新网络出版管理措施。

5.加强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做好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工作。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由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的方式。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1.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深入调研“先照后证”改革后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紧建设统一协作的综合监管平台,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督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加强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手段运用,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智能”监管,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2.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开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相关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转变监管方式,整合各类监管执法信息,完善全省经济户籍数据库,夯实大数据监管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县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六个专题组和综合组(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法制组三个功能组。县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开展相关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本领域的问题,切实解决本地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协调小组要鼓励各地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参照县政府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政府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取得改革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乡(镇)、产业集聚区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汇总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把简政放权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备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行政问责。同时,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解读宣传,凝聚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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