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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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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2015〕28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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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5-08-24
滑政〔2015〕28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现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滑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4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滑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津冀气协办〔2015〕9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豫政〔2015〕48号)的要求,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纪念活动期间我县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实施时间
该方案分为纪念活动前阶段和纪念活动阶段。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至2015年8月28日。
(二)纪念活动阶段:2015年8月28日至9月4日,共8天。
二、主要污染控制措施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贯彻实施《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201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纪念活动前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燃煤污染控制措施。
(1)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活动期间,除我县城区内已经由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的19家锅炉外,其余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加强禁燃区检查和控制,禁燃区面积达到县城区面积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道口镇、城关镇、环保局。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建筑施工扬尘: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现场出口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无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现象,现场应使用散装水泥并按要求存放;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保存全过程监控影像资料;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采取围挡降尘措施;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应全部或局部停止施工作业。
(2)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拆迁现场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拆除过程中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喷雾降尘,粉尘较大时应边拆除边洒水,高空拆除作业时不得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措施;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的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拆迁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3)土石方及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出入工地现场冲洗干净,不带泥水上路。
(4)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生产区域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水泥、砂石、添加剂等物料堆采取遮盖、室内存放等防尘措施;物料拌合作业时采取喷雾、遮挡、全封闭等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提高县城区内机械化清扫率,做到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努力控制道路扬尘。增加城区主要干道洒水保洁频次,保证每日洒水频次不低于3次。严控渣土车运营、取缔炭火烧烤,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干线公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通过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清扫、冲洗、绿化、硬化等防尘措施。现场做到不熔融沥青、不焚烧塑料、不乱倒垃圾。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农作物、垃圾、杂草等。加大对扬撒污染物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
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5.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1)县城区内全天禁止黄标车和未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2)淘汰1022辆黄标车。
(3)加强道路执法检查,对尾气不达标行驶车辆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油气污染控制措施。
完成1家油库、3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商务局。
7.淘汰落后产能。
按时完成2015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全县各类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所有商砼搅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城市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县城区内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所有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一律停止营业;所有渣土车禁止作业。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县城区全时段限行黄标车。落实《2015年河南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各项要求,上路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对已经淘汰的黄标车一律禁止使用,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拆解一辆,严管重罚,绝不手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重污染天气应急控制措施。
纪念活动期间县气象局、环保局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预判,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情况,采取限产停产、限工停工、限行停驶等一切必要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如预测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要提前实施最高级别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加强与环保厅、省气象局的沟通协调,适时掌握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环保局。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许业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于宗铎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陈建峰 县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县督查办、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商务局、城管局、广电局、气象局、电业管理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执法监督。纪念活动前和纪念活动期间,成立专项督查组。公安、环保、住建、城管等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黄标车上路行驶、工业超标排放、施工扬尘污染、城市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纪念活动前和纪念活动期间开展专项宣传,倡导公众践行公交出行、节约能源、拒绝食用露天烧烤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理解并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做出贡献。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