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作者
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旅游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旅游和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和事业、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进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在职职工24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旅游和文物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推进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含有9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曲剧团、豫剧团、大平调剧团、大弦戏剧团、人民剧场、电影公司。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3710.14万元,支出总计3710.1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各总计增加1439.66万元,主要是增资及项目增加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71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3.89万元;政府性基金4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1008.2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618.0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10.14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05.16万元,占10.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1万元,占1.46%;商品服务支出36.19万元,占0.96%;项目支出3214.47万元(其中:部门结转资金1618.05万元),占86.6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05.17万元,占38.8%;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54.31万元,占5.2%;商品服务支出36.19万元,占3.47%;项目支出548.22万元,占52.53%(以上详见表07)。主要项目是:舞台艺术送农民、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三区人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电影事业发展专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增加,在外停留时间较长。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2017年我单位均没有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5.6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4.32万元,主要是图书、设备购买等。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