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河南省滑县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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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滑县地调队机关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农产量股、住户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农林牧渔业全面统计调查、农产量抽样调查以及畜牧业全面统计调查。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地调队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滑县地调队本级预算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滑县地调队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0万元,支出总计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包含存量资金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0万元,占100%。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9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7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包含存量资金5万元。
2、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2019年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工作。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比2018年增加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该车辆为与统计局共同拥有公务用车。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拟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账面金额共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金额0万元,通用设备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及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