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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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部门管理规定;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题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审批县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查和审批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上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统计局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有效;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做好综合投资、人口社会科技、工业能源、服务业等各项调查;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后期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3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经济社会调查队、滑县数据管理中心、普查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356.38万元,支出总计356.3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95.48万元。减少35.4%,项目减少等原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6.38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详见表0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56.3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7.57万元,占61.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7万元,占9.84%;商品服务支出23.90万元,占6.71%;项目支出79.84万元,占22.4%(详见表0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7.57万元,占61.05%;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5.07万元,占9.84%;商品服务支出23.90万元,占6.71%;项目支出79.8万元,占22.4%(以上详见表07)。主要项目(详见表06-1)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考虑到当前县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本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最后确定,暂按初步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县财政将根据核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整。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6.5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支出、农业普查、会议、培训等服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