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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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民政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滑县烈士陵园、滑县按摩医院、滑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等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民政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26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47人;在职职工193人,离退休人员6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优抚政策的落实;移交地方军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工作;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孤儿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5 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烈 士 陵 园、慈善总会办公室、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 16971 万元,支出总计 16971 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 950万元。项目资金减少的原因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6971.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2.20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4.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827.7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563.78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6971.0150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54.1461万元,占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8553万元,占1.79%;商品服务支出107.1046万元,占0.63%;项目支出13621.0859万元,占80.26%;其他各项支出321.0339万元,占1.89%;部门结转资金1563.7892万元,占9.22%。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54.1461万元,占19.8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03.8553万元,占5.72%;商品服务支出107.1046万元,占2.01%;项目支出3851.4198万元,占72.44%。主要项目是: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工作;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孤儿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从根本上减少费用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3350 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资金。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