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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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公安局机关内设23个派出所、7个大队和看守所、拘留所等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公安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550人,其中:行政编制550人;在职职工559人,离退休人员13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4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1540.5562万元,支出总计11540.556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240.9562万元。增加24.1%,由于转移支付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540.5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00.2576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3.63万元;罚没收入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64万元;部门结转资金522.6686万元
(详见表0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540.556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577.7897万元,占3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2769万元,占4.8%;商品服务支出876.2244万元,占7.6%;项目支出5524.2652万元(其中:部门结转资金522.6686万元),占47.9%(详见表0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53.887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577.7897万元,占48.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2769万元,占5.95%;商品服务支出876.2244万元,占9.26%;项目支出3437.5966万元,占36.37%(以上详见表07)。主要项目(详见表06-1)是:派出所办案经费,目标考核奖及健康休养费,文职人员工资,岗位津贴,150名特警人员经费,公车补贴,57名转业士兵,转移支付办案经费,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拘押场所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7.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三是考虑到当前县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本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最后确定,暂按初步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县财政将根据核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整。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016.29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99万元,主要采购用于指挥中心系统、网络侦控系统、刑侦技术系统、信息通信等公安技术手段和巡特警装备建设方面。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