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滑县老店镇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9-30
作者
来源:
老店镇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老店镇机关内设8个职能,党政办、计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劳动保障所等6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老店镇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职工69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老店镇本级预算,具体为:党政办、计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劳动保障所。
第二部分
老店镇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864.1万元,支出总计86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2.27万元,增长95.57%。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度财力不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8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4.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96万元,占75.57%;项目支出211.14万元,占24.43%。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8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0.5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422.27万元,增长95.57%。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度财力不足。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36万元,占42.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11万元,占4.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01万元,占13.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1.85万元,占12.94%;农林水(类)支出184.28万元,占21.33%;住房保障(类)支出41.49万元,占4.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0.5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5万元,与去年持平。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持平。
(2)2018年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经领导批准确要接待的等情况。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等。
(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拟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账面金额共304.44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金额190.83万元,通用设备38.22万元,专用设备57.44万元,文物及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9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等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