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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4-06-19 1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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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24)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支持文旅企业升规纳统奖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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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滑政办〔2024)10号发布时间: 2024-06-19
滑政办〔2024)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支持文旅企业升规纳统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支持文旅企业升规纳统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19日
滑县支持文旅企业升规纳统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文旅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更多文旅市场主体升规纳统为规上企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办〔2023〕1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支持文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政办〔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奖补对象
在滑县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法人单位,2024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文旅企业。
二、奖补标准
经认定,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
三、奖补资金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2024年达到上规(上限)入统标准,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统计局入库成功的文旅企业,于入统手续完成后15日内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申报《文旅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企业申报资料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主管部门审核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织企业进行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申报材料是否规范、企业经营情况是否正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规定入库且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及时准确报送数据、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等。
(三)公示
审核结果在滑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按相关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核拨经费。
四、保障措施
县文旅、统计、税务、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奖补办法的落实工作,紧紧围绕规上文旅企业培育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共同推动规上文旅企业培育工作;县文旅、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县文旅、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规上文旅企业培育奖补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壮大的信心,消除不必要的顾虑,积极营造培育企业上规(上限)纳统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附则
(一)企业的生产经营数据均以企业的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本奖补办法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文旅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
附 件
文旅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企业经营地址 | |||||
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 企业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 | 所属行政区 | ||||
企业开户行联行号 | 企业银行账号 | ||||
所属行业 | 员工人数 | ||||
该类企业入库标准 | 入库时间 | ||||
申报联系人 | 申报人联系方式 | ||||
企业 2024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 增幅(%) | 实缴税金 | 资产总计 | 有无违法经营记录 |
企业近两年突出成绩 | |||||
申请奖补金额 | |||||
企业承诺 | 本企业郑重承诺,在此次旅游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
县文旅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统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1.本申请表一式 3份,县文旅部门、统计部门、文旅企业各 1份。
2.企业申报需附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入库时间证明、企业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企业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县文旅部门、统计部门审核意见需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