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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9-00018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9〕3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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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7-31

滑政办〔2019〕3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1日

滑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9年5月6日至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了专项督察。6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安阳市政府。按照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生态环境部约谈纪要》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整改到位,扭转被动局面,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约谈纪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的函》要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坚定信心,增强定力,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标本兼治,严格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确保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下整改原则: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彻底整改。始终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民生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

(二)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整改实效。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取得立竿见影的整改成效;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准节点,抓紧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力度,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严格生态环保执法监管,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增进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改目标

(一)约谈移交问题彻底整改。对约谈纪要和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逐一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严格核查,逐个销号,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二)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到2019年年底,确保全市PM2.5、PM10同比下降,全年优良天数同比上升,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要求。

(三)污染防治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排名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务实管用机制,实施科学长效监管,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整改措施

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滑县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共6项,具体整改任务清单如下:

(一)空气质量严重恶化

1.未完成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安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PM2.5、PM10、氮氧化物、臭氧浓度均值分别上升13.7%、6.9%、4.1%、10.6%,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10天。其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排名第四,大气环境质量与改善目标差距高达17.2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滑县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滑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生态扩容提速、柴油货车治理、扬尘和油烟治理提效、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推进、监测能力提升、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十大战役,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是制定《滑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实行绿色调度、差别化管控,“一厂一策”确定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操作方案,把停产、限产措施细化落实到车间、工段、设备和岗位,确保可操作、可量化、可核查、可落地,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排放,削减污染峰值。

三是严格执行修订完善的《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季讲评、年考核,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袁锐锋

牵头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决策部署不到位

2.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纸上谈兵”。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力。2018—2019年秋冬季,安阳市铸铁、铁合金、有色金属及陶瓷制品等涉气重点行业的工业产品产量接近或超过全年产品产量的50%,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停产管控措施未见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应急管控措施,确保生产减量、污染减排。

整改措施:

一是编制全县铸造错峰生产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一厂一策”制定操作方案,把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车间、生产线、设备和工段,确保可操作、可落地、可核查。

二是加强用电量、排放量在线监控,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停限产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邵鸿斌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完成清单编制,适时落实管控措施。

(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

3.部分工业企业一氧化碳直排。

2018—2019年秋冬季,安阳市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3.1毫克/立方米,为河南省最高,在“2+26”城市中排第二,一氧化碳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子。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一氧化碳排放,有效降低一氧化碳浓度。

整改措施: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属地负责,对一氧化碳排放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放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规范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

责任领导:袁锐锋

牵头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责任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治

4.扬尘综合治理“搞变通、打折扣”。

安阳市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度,即启动红色预警时实行“零开工”,启动橙色和黄色预警时,允许每个县(市)、区不超过4个和8个民生项目或重点工程正常进行施工。而实际上,安阳市逐步放松要求“开口子”,2018—2019年秋冬季分批多次允许建筑工地施工项目在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施工,全市红色管控期间允许正常施工的项目放松至99个,橙色管控期间允许施工项目放松至201个。其中,特批允许施工的安阳县京珠高速“一园一带”项目涉及恒大、紫御华府等15个商业房地产项目,秋冬季扬尘差异化管理制度沦为空谈。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由县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修订完善的重污染天气施工工地管控方案,建立施工工地管控清单,细化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二是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属地负责,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制度,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李朝阁

牵头单位:县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县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不突出,对重型柴油货车执法力度较弱。

安阳市目前共有柴油货车约4.5万辆,其中国三重型柴油车近2万辆,大多运输钢铁、煤炭等大宗货料。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随机抽查10辆柴油货车,就有2辆国三柴油车不合格,占比达20%。安阳市各级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重型柴油车抽检比例低、监管不到位,安阳市2018年检测出不合格车辆仅234辆。

整改目标: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力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逐步削减国三车比例,提高柴油货车不合格检出率,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车污染。

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大对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的抽检力度,提高不达标车检出率;依托遥感监测设施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对用车大户、机动车停放集中场所按“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抽测;持续开展秋冬季期间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二是加快淘汰老旧车。实施道路卡口监控抓拍及人工缉查布控,对违规行驶的高污染车依法查处。

三是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燃油燃气货车不予注册登记。

四是加快推进“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从根本上减少重型柴油货车运输量。

责任领导:袁锐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部分县大气强化监督帮扶督办问题整改不到位。

安阳县、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完成不扎实,一线督导落实和现场督查推进少,对大气强化监督帮扶交办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工作被动应付。督察组现场抽查发现,安阳广源能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滑县郑济铁路站前ZPZQ—II标段项目搅拌站等大气强化监督帮扶督办问题整改仍不到位。

整改目标:压实政府属地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把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促进全县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是对交办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核查验收,销号管理。

三是对违法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责任领导:袁锐锋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部约谈和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改办”),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及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二)加强调度督导。县整改办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及各有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督导检查,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提出督办意见,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建立核查评估销号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生态环境部约谈纪要指出问题和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逐一调查核实,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按照上级规定时限提出处理意见,在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实施处理并向社会公开,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四)强化信息公开。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利用“一台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生态环境部约谈纪要指出问题和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措施成效、责任追究等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民群众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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