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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2019-05-16 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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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9〕2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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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滑政办〔2019〕20号发布时间: 2019-05-16
滑政办〔2019〕2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16日
滑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6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打赢打好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主要任务
1.2016年、2017年卫片执法工作中的存量违法用地图斑。
2.2018年度卫片执法中的违法用地图斑。
3.2019年新增违法用地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季度卫片执法中的违法图斑。
三、时间节点
1.宣传发动:5月5日—5月20日
2.集中拆除:5月21日—6月30日
3.违法清零:7月1日—11月20日,同时,根据卫片执法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安排专项整治行动。
4.约谈问责: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卫片执法工作安排,6月30日,将对2018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拆除整改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
县政府于7月1日,对2018年度卫片执法拆除整改情况排名,并组织约谈、问责。季度违法图斑必须在图斑下发后一个月内拆除整改到位,否则将启动约谈问责。12月20日,对2018年度卫片执法未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和2019年季度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组织约谈、问责。
四、工作要求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一要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既要查事也要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含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含10亩)以上的违法占地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突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大、典型及调查阻力较大的案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三要严惩违法主体,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
2.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承担拆除整改主体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土地违法行为。在做好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化解排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信访稳定。县政府将建立违法图斑拆除整改与年度新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约束性指标挂钩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对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增违挂钩”指标分解,即在考虑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等,按照面积予以扣减。
3.严厉约谈问责机制。县政府将把违法行为拆除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县卫片领导小组每月将拆除整改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纪检监察委和督查局。根据排名结果由县纪委监委对违法用地面积大的前两名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约谈;对拆除拆除整改进度缓慢的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违法用地面积大的前两名、拆除整改进度缓慢的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名违法用地面积大的前两名、拆除整改进度缓慢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分包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一个月内拆除整改工作无任何进展、造成政治、社会影响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进行约谈问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