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9-00009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4-30 14:43:49
  • 标  题: 滑政办〔2019〕1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滑政办〔2019〕16号
    发布时间: 2019-04-30

滑政办〔2019〕1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9年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迎接好国家卫生县城的抽查,实现创成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县城形象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创卫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薄弱环节的集中攻坚整改,建立完善县城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抽查。

二、工作内容

(一)综合整治环境卫生

1.开展卫生大扫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在城区、街道、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家庭、门店等各个层面,开展全面大清扫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清洁家园,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清洗垃圾容器,清除散养家禽。同时,延长县城保洁时间,增加保洁频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清除县城“牛皮癣”。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小广告”清理活动,重点清理车站、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村居楼院的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注重源头治理。一是在社区(城中村)胡同口和每个楼道口设置统一的信息发布栏;二是小区(城中村)、楼道成立“牛皮癣”整治小组,开展“你贴、我罚”活动,划定区域,派专人负责;三是针对某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乱贴小广告现象,建立约谈制度;四是充分发挥呼死机作用,加大对小广告制造者的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房管中心)

3.清理整顿“蜘蛛网”。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开展以电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信号线为主要内容的缆线整治行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相关部门分片分区域负责制,统一整理。原则上空中管线一律入地,废弃杆架和线路一律拆除。一时无法入地的,全部捆扎成束,消除安全隐患。9月底前“空中蜘蛛网”现象要整治到位。(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及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开展招牌广告规范活动。对沿街店铺的招牌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所有招牌广告只准设置一层,严禁多层设置,且长宽等规格一致;对放置在人行道店门外的各种立牌式广告、灯箱等一律清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清理河道水体。落实河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开展对河道垃圾的清理,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并落实长效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配合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抓好窗口单位卫生整治。加强车站、景点、医院、宾馆饭店、电影院、图书馆、行政审批中心等窗口单位卫生整治,确保基本硬件达标,卫生整洁有序,控烟措施落实。(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文广体旅局、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改造提升基础设施

1.环卫设施整治。首先要足量配齐,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车等基本环卫设施必须按照县城管理标准配备齐全,保持设施密闭完好、干净卫生整洁;其次要加快改造,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加快垃圾中转站提升进度,确保符合标准,对确实无法提升的,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洁、卫生、无异味。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破损道路和路沿石(窨井盖)整治。对破损道路、路沿石、窨井、窨井盖(包括背街小巷)再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一处,维修一处,全面梳理整修一次。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强化公厕管理。彻底清除城区范围内旱厕,坚决做到一个不留。确保车站、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医院等窗口单位和县城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厕达到二类标准以上。进一步明确公厕的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监管,搞好日常维护和保洁。设置公厕指示标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有关窗口单位和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县城出入口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出入城口“脏乱差”问题。实现县城出入口绿化、亮化、美化,形成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整洁有序、交通顺畅的县城新印象,努力打造具有滑县地域文化特色的县城新亮点。(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城管局、住建局)

5.废品收购站和养殖场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创卫区域内养殖场和废品收购站要全部搬离。同时要加强创卫区域外周边的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按照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县容的要求,坚持堵疏结合,加强对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严禁废品乱堆放,保持整洁有序。9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6.公园绿地及主次干道绿化带整治。抓好绿化建设养护,公园绿地和主次干道绿化带无缺株断档、无死株少株,无黄土裸露,树穴黄土不裸露,绿化带内土地要低于路沿石、不外溢,全面进行杂草杂物清除,花木修剪成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路局、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大力整治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继续搞好农贸市场改造,加快改造进度,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清扫保洁,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确保9月底前完成任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规范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内部要划行归市,分区明显、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店外经营、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经营熟食摊点有“三防”设施。活禽销售、屠宰、展示间区域相对独立,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健全规范。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奖惩分明、公开公布。健全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公示栏设置规范,公示程序合理,确保公示效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市场周边管理。要抓好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抽查期间城区内、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马路市场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城区内无马路市场、无违法流动摊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规范便民疏导点。与清理马路市场相结合,根据需要建立便民疏导点,把各种流动摊贩引导至便民疏导点经营,规定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明确,搞好管理与卫生保洁。(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继续整治提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与老旧小区

1.完善基础设施。按照原来制定的改造计划,对没完成改造任务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与老旧小区要继续实施改造,对墙体斑驳的外墙立面进行同色补刷;完善道路、排水、环卫、照明等基础设施,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房管中心)

2.突出保洁重点。要严格落实专业保洁队伍,全力做好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整治乱贴乱画、乱堆乱放、违章建筑、积存垃圾等“脏乱差”问题。(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3.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取缔旱厕,户厕要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规范“五小”行业

在保证100%持证率的基础上,加强卫生管理,重点整治“三无三乱未禁烟”现象(无证照、无消毒、无防蝇防鼠,乱摆放、乱占道、乱经营,未设明显禁烟标识),确保规范有序。

1.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针对“小餐饮”证件不齐全,环境卫生差,消毒设施不健全,三防设施不落实,生熟不分、物品存放不规范、操作间到处有油污等问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保证消毒设施落实、店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妥善处置餐厨垃圾。全面落实餐饮行业分级量化管理,达不到要求的退出餐饮市场。其他副食品店、熟食店、面包房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有证、卫生、安全。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加大“四小”行业检查巡查力度。按照“示范引领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关停处罚一批”的原则,加强经常性巡查,巩固原有的整治成效。统一规范创卫标准,继续推行信息公示制度,统一规范卫生管理制度、《消毒记录簿》、禁烟标识,健全卫生管理档案。确保证照齐全,设施设备规范有序,记录完整,店内外干净整洁。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文化执法大队)

(六)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重点查处车辆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无序停车、禁停标志下停车、人行道停车等违章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点、停车位等区域的停放设置,完善城区道路的标志、标线、标牌,增设交通标线、停车位,确保机动车辆停车进位;划定非机动车辆停放点,非机动车辆停放进点。集中整治小区(住宅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合理划定和设置小区(住宅区)停车位,引导车辆停车入库,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整齐、规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城管局、房管中心、民政局和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七)专项整治建筑工地

加大建筑工地监管和整治力度,科学合理设置施工设施,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对市政工地、拆迁地块、建筑工地、闲置土地进行整治,确保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建筑垃圾堆积。全力整治渣土车,防止无遮挡、未清洗的渣土车进入城区。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要进行冲洗,各类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杜绝抛撒现象。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待建工地及拆迁工地设置规范围档;工地内主要道路硬化,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地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职工食堂证照齐全,符合卫生标准;工地厕所达到三类标准,做到干净无异味;工地6个100%要全面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

(八)规范传染病防治

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规范运转有序;院感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落实环节管理制度,完善暂存点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废弃物处理能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规范,系统运转正常,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

(九)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乡镇(街道)、单位等清除“四害”孳生场所;规范“四害”防治设施配置,特别是灭鼠毒饵站要完好无损,有病媒生物防制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科学防治病媒生物。疾控中心对创卫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测。每年5-10月份每月上旬各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自行开展消杀一次,做好消杀记录并及时上报县创卫办,留存好影像资料备查。(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十)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对城区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社区楼院及窗口单位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规范,内容齐全,每季度及时更新。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建立样式统一、尺寸设置固定、统一制作金属框架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健康教育宣传栏规格1.2×2.4米,栏中心离地面1.5-1.6米,最好独立,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场所的主要健康问题、不同季节的流行性疾病特点制作不同内容宣传栏模板,保证内容的科学性、通俗性;按照创卫标准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供有力的佐证材料。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结合创卫、健康66条、重点公共卫生问题、辖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健康宣传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健康教育栏目应每周至少播放1次,栏目播放时间应提前预告,便于群众及时收听收看。(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小铺乡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工程,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创卫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创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掌握工作进展,明确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考核。创卫办督导组对各单位的创卫工作将继续实行红黄蓝限期整改督导机制,严格督导。问题整改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分类排名,并计入县千分考核目标,对排名落后的单位实行公开约谈、媒体采访。哪个单位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我县创卫工作未能通过国家抽查,将依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该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县创卫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安排县级领导现场督查,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宣传载体,增加县区LED、公交车、出租车、电视台、电台创卫公益广告宣传频次,新闻媒体均要继续开设创卫专栏,城区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物、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都要设置创卫宣传栏。县直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场所、资源等优势,开展创卫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社区(村)居民的创卫宣传发动,形成“铺天盖地”的创卫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相关文章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06 09: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