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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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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8〕84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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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8-11-28
滑政办〔2018〕84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1月28日
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2020年全县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奋斗目标,把“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贯穿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职工群众,确保2020年困难职工同全县人民一道全面迈入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以县总工会上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且已建档的困难职工为解困脱困对象,自2018年起,每年按比例完成解困脱困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5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10%,确保到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2018年12月31日以后新申请认定的困难职工,由县总工会列入解困脱困对象增量库,另行制定解困脱困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分类划定
按照主要致困原因,将困难职工细分为以下五类群体,并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确定“四个一批”帮扶措施。
1.五类群体
(1)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
(2)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
(3)因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4)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5)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四个一批”帮扶措施
(1)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
(2)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
(3)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
(4)社会救助兜底一批。
针对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可以填报多项帮扶措施。
(二)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实施再就业帮扶和创业扶持行动,并有针对性地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帮助此类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
2.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困难职工,督促企业依法补缴,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依法落实此类困难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困难职工属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转型等过程中产生的,做好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困难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督促企业依法补缴。困难职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困难职工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落实其待遇。到2020年全部落实此类困难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
3.对因病致困的职工,加强医疗保障力度,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职工医疗互助等保障范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按规定对此类困难职工给予医疗救助,并协调、鼓励慈善机构给予相关特殊病种免费救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
4.对属于社会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各司其职,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困难。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加以保障。大力支持县总工会实施“金秋助学、送温暖慰问”活动,并将此类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
(三)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工作
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活动,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都有单位帮扶,都有解困脱困责任人,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各级干部要深入困难职工家中,详细了解家庭状况、致困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困难职工尽快脱困致富。要帮助困难职工树立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总工会主席郑进武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困难职工救助政策之间及与社会救助等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困难职工救助体系建设;督导推进全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体系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胡建雨同志兼任。
(二)切实加大投入。全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统筹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与各项民生政策的精准衔接,争取整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帮扶资金管理,坚决杜绝占用帮扶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各项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到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三)做好宣传引导。全县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县党委、县政府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的政策措施,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凝聚力量,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