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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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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8〕4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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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8-06-26
滑政办〔2018〕4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豫卫医〔2017〕27号),加快推进我县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和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2018年,实现以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联动医疗服务体系,医共体运行和管理制度框架逐步建立,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初步开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增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医共体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政府引导、自愿结合、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
2.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对口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4.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种形式的医共体模式。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探索分区域、分层次构建多种形式的医共体模式,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建设。
——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促进有序就医的指导意见》(豫发改医改〔2014〕1507号)要求,加快推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县级医院在原有对口支援和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与乡镇卫生院签定组建协议。乡镇卫生院也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与多家县级医院签定合作协议。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结合原则,构建多个县域医共体。
——建立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各医疗单位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与上级医疗机构协作,组建全县多学科、多专业的联合组织,不断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远程医疗协作网。县级医院要通过多种渠道与上级医疗机构构建远程会诊平台,开展远程会诊业务指导,为乡镇卫生院搭建远程会诊平台,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下乡义诊活动。县级医疗机构在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可通过派驻医师或组建专家团队下乡义诊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以免费学习和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1.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号)和《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县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加强以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治为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技术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并继续做好公共卫生、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2.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各协作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建设紧密型医共体或松散型医共体。加强人才交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统筹医共体内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医共体内业务协同、分级诊疗。
3.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真落实《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豫医改〔2017〕4号),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共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签约居民享受连续处方优待政策,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部分慢性病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
4.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医共体内部上下医疗机构间要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乡镇卫生院确需转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患者自愿的原则转至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患者,转至医共体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并跟踪指导后续诊疗工作。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通讯渠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
(三)促进医共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1.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报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后,医务人员在内部可有序流动,不需办理多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共体内县级公立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医疗技术或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分级诊疗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上级医院带基层的服务模式。县级医院要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派出管理团队以及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形成医共体内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帮扶乡镇卫生院改进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培养一批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各医疗机构间构建统一、开放式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基于电子病历共享应用的跨单位远程医疗服务系统。依托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集约化的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区域检验及病理诊断中心,实施乡镇检查、县级诊断服务模式,开展集中读片、出具诊断报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医学咨询等基本业务。
4.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整合县级医院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检验等机构,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乡镇卫生院不能检查的项目可在县级医院检查并纳入住院患者报销范围,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合理分配绩效,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享受原渠道财政补助政策。加快补齐医共体发展短板,提高县级医院疑难重病诊疗能力、乡镇卫生院综合医疗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鼓励医共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引导县级医院医护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到基层服务,在晋升副高前在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计入晋升条件。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三)创新医共体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和制定医共体效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县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中医药服务比重和总量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县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四)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县外三级以上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超支分担,结余留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组建医共体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能分工。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县医改办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医共体建设,确保政策落地,群众受益。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医共体建设作为推动县域综合医改的总抓手,加强指导和监督;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支持力度,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及时动态调整县乡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县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会同县卫生计生部门,逐步完善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县民政部门做好对医共体内服务人群的医疗救助;县扶贫办做好对医共体内贫困人口家庭的医疗救助;县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乡镇卫生院不能检查的项目可在县级医院检查并纳入住院患者报销范围,实施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引导医共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提升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能力的同时,保障医保资金安全使用,增强群众获得感,惠及人民群众。
(三)强化督导评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不同模式医共体建设经验,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并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加强研究,不断创新,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医共体建设和运行模式。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防止和破解“跑马圈地”“双虹吸”以及挤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空间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设立宣传栏、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就医习惯,为发挥医共体作用、实施分级诊疗奠定工作基础。
2018年6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