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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8-00008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8〕1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8年度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03-09

滑政办〔2018〕1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8年度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8年度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2018年3月9日

滑县2018年度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一、十三个指标单位责任目标

1.县商务局:商品销售额增长1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第一责任人:韩红斌 分管责任人:刘自兵

2.县财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八大支出增长30%以上。

第一责任人:王琪民 分管责任人:张 威

3.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周转量增长8%以上,货运周转量增长13%以上。

第一责任人:刘自敏 分管责任人:罗为民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5%以上,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长20%以上,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30%以上。

第一责任人:柴 猛 分管责任人:赵 玲

5.县国税局:批发零售业增值税增长14%以上,住宿餐饮业增值税增长14%以上。

第一责任人:崔现吉 分管责任人:于宏文

6.县地税局:第三产业交易契税增长10%以上,耕地占用税增长12%以上,各项社保基金征收率达到98%以上。

第一责任人:孙彤立 分管责任人:刘焕林

7.中国人民银行滑县支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个人消费性贷款余额增长14%以上。

第一责任人:刘秋生 分管责任人:程章培

8.县邮政局:邮政业务总量增长30%以上,邮政物流配送量增长12%以上。

第一责任人:聂士新 分管责任人:韩继英

9.县教体局:98%以上适龄儿童受到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前教育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素质教育。

第一责任人:单守殿 分管责任人:李振君

10.县卫计委: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98%以上,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第一责任人:刘向东 分管责任人:王永广

11.中国移动滑县分公司:电信业务量增长90%以上,税收收入增长13%以上。

第一责任人:郭智勇 分管责任人:杜 秋

12.中国联通滑县分公司:电信业务量增长90%以上,税收收入增长12%以上。

第一责任人:张智勇 分管责任人:冯志萍

13.中国电信滑县分公司:电信业务量增长90%以上,税收收入增长10%以上。

第一责任人:贾 正 分管责任人:王青青

二、县直有关部门责任目标

1.县发改委: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限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0%以上。

第一责任人:马 凯 分管责任人:肖 健

2.县金融办:直接融资10亿元,新增贷款20亿元,保险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

第一责任人:李 莉 分管责任人:苏莉娜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6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2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500人以上。

第一责任人:巨瑞卿 分管责任人:张慧杰

4.县文旅广新局:国内外旅客人数增长6%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6%以上,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

第一责任人:焦百勇 分管责任人:周士德

5.县科技局:技术合同年转让和交易额稳步增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长6%以上。

第一责任人:吴艳华 分管责任人:王晓玲

6.县广播电视中心:广告收入增长10%,数字电视业务量增长10%。

第一责任人:万振兵 分管责任人:王凤敏

7.县工商局:年新增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80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各类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及时。

第一责任人:寇成海 分管责任人:秦红旭

8.县统计局:每季度提供县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1份、服务业统计、监测及动态分析1份,年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入库及时,为服务业决策与管理提供优质统计信息。

第一责任人:马丽霞 分管责任人:段 飞

9.县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96%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98%以上,确保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保尽保。

第一责任人:武庆彬 分管责任人:刘 志

10.县供销社:商品销售额增长13.5%以上,发展完善商贸专业合作社2个,发展和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或村级超市6个。

第一责任人:李秋普 分管责任人:郝 涛

11.县粮食局:完成粮食购销总量6.47亿公斤以上,发展和改造粮油店5个,完成县级储备粮0.6亿公斤,确保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

第一责任人:张爱印 分管责任人:苏 卫

12.县烟草专卖局:销售收入增长7%(不含税),税收增长10%以上。

第一责任人:李志强 分管责任人:李培鹏

三、产业集聚区

1.产业集聚区:商品销售额增长13.5%,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6个。

第一责任人:宋培哲 分管责任人:刘会强

四、各乡镇责任目标

1.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商品销售额增长13.5%,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6个。

第一责任人:林 云 分管责任人:杨曙光

2.城关街道办事处:商品销售额增长13.5%,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6个。

第一责任人:孙战立 分管责任人:陈孝超

3.枣村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秦瑞光 分管责任人:沈淑丽

4.白道口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付金毓 分管责任人:杨岱林

5.四间房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4个。

第一责任人:刘红光 分管责任人:顾建国

6.留固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董向锋 分管责任人:杨 铭

7.八里营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4个。

第一责任人:常 啸 分管责任人:赵兴茂

8.赵营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林雪峰 分管责任人:刘银峰

9.大寨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刘智勇 分管责任人:薛 洋

10.桑村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付海涛 分管责任人:张建军

11.老庙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刘卫闯 分管责任人:杨付伟

12.万古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张占珂 分管责任人:慕建利

13.高平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袁绍利 分管责任人:吴国民

14.上官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张彦林 分管责任人:秦爱党

15.老店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许红涛 分管责任人:刘守义

16.慈周寨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王瑞杰 分管责任人:睢忠良

17.瓦岗寨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牛海涛 分管责任人:韩书博

18.焦虎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贺鲁豫 分管责任人:悦好重

19.牛屯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孙永生 分管责任人:常胜民

20.半坡店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张红星 分管责任人:李吾军

21.王庄镇:商品销售额增长13%,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6%,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5个。

第一责任人:王相月 分管责任人:单 伟

22.小铺乡:商品销售额增长12%,服务业法人单位增长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3个。

第一责任人:李红新 分管责任人:吕 源

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新增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侧重住宿餐饮业)奖励措施,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入库及联网直报奖惩工作的通知》(滑政办〔2018〕9号)文件执行。文化场馆建设的考核,属加分项,随同县委、县政府考核细则另行确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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