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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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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8〕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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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8-02-27
滑政办〔2018〕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7日
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评估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经合法判定后所涉及的违法图斑。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
2018年2月,县政府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
2018年2月至4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涉及的违法用地图斑数据,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对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拆除整改,推动工作开展。
2018年4月20日前,县督查局代表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重点选取拆除复耕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政府将适时公开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三)审核验收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于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违法图斑的拆除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四、信息和成果上报
(一)报县卫片领导小组备案材料
2018年3月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县政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从2018年3月开始,每月20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县卫片领导小组报送卫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拆除复耕复绿图斑宗数及耕地面积,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维护良好秩序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短信平台、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严格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县国土局要对卫片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负总责,及时下发具体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抽查等活动,指导推动工作;开展案件查处、数据审核、验收等工作;公开通报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土地违法行为。年终,县政府将对个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拆除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比例低于80%(含80%)的扣除其卫片执法全部分值;其余整改情况根据考核细则实施。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在做好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化解排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信访稳定。因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引发行政诉讼、上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应诉、协调,国土局做好配合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社会影响的,根据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性质,追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滑办〔2011〕43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职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力求整改实效。
(三)严格督察验收,确保整改成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切实加大对重点图斑、重点区域的核查、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效果。一是加大对遥感监测重点图斑的核查力度。县政府将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报拆除的图斑,直接进行核查。二是加大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的核查力度。县政府将结合遥感监测图斑数量、面积及上年度被约谈问责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图斑情况,直接进行检查。
督查局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指导推动各地按照要求做好卫片检查各项工作。
(四)严格规范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切实履职尽责,继续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
国土局要将严格执法的理念切实落实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严肃约谈问责方式,提升约谈问责效果
切实提高约谈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发挥约谈的警示震慑作用。确定约谈对象时,不仅要把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纳入约谈范围,同时要将存在虚报瞒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以及日常执法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纳入约谈范围。县政府在开展约谈问责时,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加大对外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
(六)以卫片检查工作开展促日常执法监管方式转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充分运用卫片检查的评估检验功能和“全面体检”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逐步形成年度全覆盖卫片检查与12336违法线索电话举报和微信举报、执法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应用等多种日常执法监管成果相互印证、联动监管,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通过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分析比对,检验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是否对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对日常执法监管成效进行评估。对日常执法监管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已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用地指标等鼓励;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查处整改、问题突出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扣减用地指标、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督促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