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2017-05-19 09:28:53
-
标 题: 滑政办〔2017〕3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支持优质花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7-05-19
滑政办〔2017〕3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支持优质花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支持优质花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9日
滑县支持优质花生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滑县花生生产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和供给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等五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2号)精神,结合滑县花生生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全县花生产业化发展为统领,以培育引进壮大花生加工或购销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加快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新品种推广,按照“四化”的要求打造优质花生基地为着力点,以土地流转型、土地托管型、社会化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强化农机农艺相融合,提高劳动效率,减轻劳动强度为切入点,突出市场导向,强化政策支持,注重科技驱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富民强县目标。
二、目标任务
着力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产业综合效益。今年滑县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43万亩,花生单产增长5%左右,优质花生规模化种植得到快速发展,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60%,秸秆等副产品饲用率由70%提高到90%。
三、推广花生新品种
通过近几年项目实施和试验示范,在全县花生主产区引进推广优质花生新品种,重点示范推广高油、食用优质花生新品种:豫花15、豫花9326、豫花9719;中果型品种:豫花9327;小果型品种:豫花22、远杂9012、天府12等,加快滑县花生品种更新换代。
四、布局区域化
滑县西南部种植区以中大果花生豫花15、豫花9326、豫花9719、豫花9327为主,涉及新区、小铺乡、王庄镇、半坡店乡、牛屯镇、瓦岗寨乡、慈周寨镇、焦虎镇、老店镇、上官镇,是滑县花生主要种植区。力争到2018年花生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约占花生种植总面积的58%以上。
滑县东北部以小果豫花22、远杂9012、天府12为主,涉及城关镇、枣村乡、白道口镇、四间房乡,是滑县花生主要种植区。力争2018年花生种植面积达到10.5万亩,约占花生种植总面积的24.4%。
滑县中东部以中大果花生豫花15、豫花9326、豫花9719、豫花9327为主,涉及留固镇、八里营乡、大寨乡、赵营乡、万古镇、老庙乡、高平镇。力争到2018年优质花生种植面积达到7.3万亩,约占花生种植总面积的15.1%。
五、支持政策
1.财政奖补。大力推广优质花生新品种,以整乡镇、整村推进为重点,以实际花生种植面积为基准,以奖代补,每亩补贴25元。
2.市场支持。凡是为我县花生的收购、仓储、交易等提供市场和平台的合作社或个人,县政府在土地审批、工商注册、金融贷款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3.加工企业支持。在滑县建立花生生产基地的基础上,优先扶持滑县当地油脂加工企业,并引进外地油脂加工企业来滑办厂。对新建花生油脂加工企业,县政府在土地审批、工商注册、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同时,利用产油大县项目给予加工设备补贴。
4.农机补贴。为加快推广花生全程机械化作业,涉及到花生的收获机、摘果机等机械,将给予一定的农机补贴。同时县政府将拿出20万元建立花生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点。
5.科研院所支持。为进一步建立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快各项规程及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提升花生品质,打造滑县花生品牌。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加大与省农业科学院、省农业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力度,保证我县花生品种的更新换代和种植技术的不断创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滑县优质花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农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县花生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同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由县农技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经作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等业务站技术骨干为成员,主要负责花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2.明确责任。县农业局负责优质花生的具体工作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和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花生面积的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村委会负责对农户申报的花生补贴面积进行核实、登记、汇总。
3.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媒体、网站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推广优质花生的有关政策,充分调动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因素,切实做到县、乡、村三级干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推广优质花生工作的浓厚氛围。
4.验收程序。首先由村委会按照2017年优质花生种植面积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内容要求进行登记、汇总、核实;并将《清册》复印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新公示;并要组织专人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主任在《清册》上签字,加盖公章,上报乡镇政府、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并对上报内容的真实性向乡镇政府、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作出承诺。乡镇政府、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对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后,负责导入“河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同时将各村纸质《清册》补贴数据进行汇总,由乡镇长、产业聚集区党工委副书记在汇总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局,个乡镇、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对上报内容向县人民政府作出
承诺。县农业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报的《清册》内容汇总后,交给第三方作为乡镇花生面积的验收依据。最后,第三方将验收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折)通上。
附件:滑县2017—2018年优质花生发展种植面积指导任务分配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