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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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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7〕14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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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7-03-14
滑政办〔2017〕14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办〔2016〕76号)要求,近期,县政府统一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共确定49处(见附件)安全隐患路段由县级挂牌督办。为确保安全隐患路段按时、按质整治到位,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隐患路段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靠上负责、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挂牌督办路段按时整治完毕。
二、密切协作,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监察局要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意识,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存资料,及时上报。要按照“一处一报告”的要求,对整改前后的隐患点段照片收集保存,及时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销号验收申请。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验收,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路段予以销号。
2017年3月1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