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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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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7〕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拆除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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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7-03-06
滑政办〔2017〕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拆除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拆除整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6日
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拆除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滑政办〔2017〕5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做好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不实耕地图斑、全天候图斑核查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及2017年新增的违法占地案件的拆除、复耕工作;对违法问题严重的乡(镇)、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任追究。圆满完成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督查组织
专项督查工作分成四个督查小组,由县督查局牵头,成员分别从纪检监察、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反渎、综合执法、交通、广电等相关部门抽调。
三、督查时间
2017年3月15日——2017年6月30日。
四、督查分工
督查局负责督查小组人员的分组,组织协调及日常督查情况的汇总、上报、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违法严重、拆除整改不力的乡(镇)、产业集聚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公安机关负责对妨碍、阻扰拆除整改工作开展的人员依法查处;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图斑逐项进行梳理分解,列出问题清单台账,落实整改任务;反渎职局负责对拆除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或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日常执法监管和拆除整改重视程度、整改力度等方面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交通部门负责对主干道100米以内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与辖区内政府及时对接;广电部门负责对拆除整改工作的宣传、曝光。
五、督查要求
(一)日报制度。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将每日拆除整改情况上报督查小组,根据日报情况对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进行排名。按排名先后,对排名靠后的乡(镇)、产业集聚区进行曝光。
(二)销号制度。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应制定拆除整改工作台账,设定完成任务时间、节点。拆除复耕到位后由督查小组负责人核查签字确认后,对违法占地宗数予以销号。
(三)督查原则。督查小组根据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拆除整改日报情况,对拆除整改的违法占地进行逐宗督查,要完成一宗验收一宗,确保违法用地整改到位。
(四)督查方式。督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进行督查,切实掌握拆除整改情况。
(五)督查汇总。督查小组对日常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建议县政府开展约谈问责。
六、组织领导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拆除整改工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为拆除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三个一”措施,即每宗违法占地都要落实一套整改方案、明确一名责任领导、成立一个整改班子,严格按照整改任务、整改内容及整改时间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七、责任追究
县政府将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违法用地的拆除整改工作纳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对日常管理秩序混乱、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