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7-00006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3-06 07:30:51
  • 标  题: 滑政办〔2017〕9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7-03-06

滑政办〔2017〕9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6日

  滑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理念,积极开展保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广大消费者需求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消费安全,更加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活动内容

  (一)2017年3月15日上午8点在县人民会堂前设立主会场,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印发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二)组织名优商品宣传和展示活动。

  (三)现场受理投诉申诉、咨询,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四)组织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和集中销毁活动,并注重讲解和宣传识假辨假的常识。

  (五)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工作,务求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职能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突出部门特色,推出活动亮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局、农机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局、卫计委、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广播电视局、文化执法大队、供销社、国网滑县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富登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各设立咨询服务台一个,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各单位要制作两块宣传行业法规、行业服务承诺等内容的版面(版面尺寸1.2米×2.4米)。

  (三)新闻宣传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宣传报道我县“3·15”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及时进行跟踪报道。

  (四)各单位执法人员必须着制式服装,参加人次不能少于10人。 (五)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好本次活动的交通秩序。

  (六)活动具体时间:3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

  附件:滑县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




相关文章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14 1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