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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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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6〕87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滑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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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6-09-08
滑政办〔2016〕87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滑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滑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分管工商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分管工商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工商局局长为副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县法院、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含国有资产管理)、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司法局、工信委、民宗委、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卫计委、文旅广新局、统计局、文明委、安监局、畜牧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林业局、粮食局、食药监局、广电局、金融办、人防办、盐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邮政局、气象局、消防大队、银监办、人行滑县支行、通信管理办等42个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推进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完善滑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建设,实现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形成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在多领域实现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充分发挥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石作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文件记录、纪要印发、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编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也可委托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确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听取各成员单位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沟通和对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监管。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滑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6年9月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