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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6-00044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9-09 09:50:58
  • 标  题: 滑政办〔2016〕8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6-09-06

滑政办〔2016〕8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个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36号)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办〔2016〕16号)等文件精神,在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摸底清理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形成了《滑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下称《中介服务清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内容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事行为,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审批事项名称、实施部门、申请条件、申报材料、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

  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审批工作。未纳入清单的事项,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三、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除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外,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四、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惩戒淘汰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1.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20项)

  2.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清单(共26个)

  2016年9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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