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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6-00040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8-23 09:59:57
  • 标  题: 滑政办〔2016〕7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6-08-23

滑政办〔2016〕7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23日

  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促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助力精准扶贫,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宗旨目的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法律服务共享发展为宗旨,通过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便利性的专业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依法办事能力和维权意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保驾护航,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二、人员配置

  (一)组织人选。全县在册专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数量,制定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案(见附件)。对法律问题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社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优先指派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同一个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法律顾问应积极调解。

  (二)公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情况信息。将村(社区)基本情况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地址等情况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享受法律服务。

  三、工作职责

  (一)为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提供法律服务。对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的修订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委会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村(居)委会“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义务咨询。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针对贫困户积极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实现贫困户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普及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农民工、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协助制作普法宣传品,策划法制宣传橱窗内容,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针对村(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法律讲座,为企业解惑释疑,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四)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房屋宅基地、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协助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四、工作标准

  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坚持依法、热情、文明、规范服务,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形式,及时提供群众尤其是贫困户需要的法律服务。每周至少与村(社区)进行一次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每季度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举办不少于二次法治宣讲,讲座要有讲稿,有据可查。对村(居)委会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村一卷。

  (二)完善工作规范。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规定,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等各项制度,制作各种表格式样。

  (三)定期检查评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少于一次,通过实地检查、查看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评估的结果,通报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并作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和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对法律顾问在村(社区)服务中有违反执业纪律的,应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并充分利用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设工作专栏,发布政策文件,介绍工作动态,展示工作成果,宣传先进典型,着力发挥内部交流与公众查询、在线服务与行政督导相结合的整体功能效应,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8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统筹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参加,为工作全面推进打好基础。

  (二)全面推进(2016年9月)。调配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公示信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培训,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检查评估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并重点培育样板示范点,打造一批先进典型。

  (三)总结提高(2016年12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段其东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顺成、县司法局局长刘玉印、县司法局副局长崔润康、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战胜为副组长,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崔润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县司法局把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检查考核的范围,实行量化考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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