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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6-00020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6〕3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6-05-26

滑政办〔2016〕3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26日

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

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91号)为抓手,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教育群众掌握“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自救逃生能力。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活动部署,抓好对机关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好对辖区沿街商户、居民社区的指导、督促;各行业部门做好对直属单位和团体的警示教育,抓好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指导、督促。

2.新闻媒体警示宣传。县广电部门联合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主要网站、新媒体平台,开通火灾警示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全面刊(播)发“5.25”火灾、“6.25”火灾以及国内外典型火灾案例,连续刊载、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警示和存在问题等。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网络弹窗等形式,向用户推送“5.25”、“6.25”火灾警示。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积极做好向全县手机用户免费推送火灾警示提示短信工作。

3.火灾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指导督促辖区街道、社区、村庄,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依托村庄“大喇叭”设立消防广播站,结合农忙和季节变化,开展消防安全和火灾风险提示。指导设有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场所,常态化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

4.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县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面向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区分高中、初中及小学高年级、低年级等层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协助做好组织发动,层层下达有奖竞赛通知和要求,对于组织好的单位和参赛成绩优秀的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

5.“千名消防志愿者讲消防常识”活动。广泛招募高校青年学生为消防志愿者,以乡镇为单位,划片包干,每3人一组,深入居民楼院、乡镇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讲和演练活动,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共青团、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招募高校青年消防志愿者,部署志愿活动内容和形式,提供消防宣传品和有关保障。

6.积极开展“消防文艺公益演出”活动。县文化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2016年度“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组织编排、制作一批群众通俗易懂的消防文艺节目,组织文化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爱好者等巡回演出,并将消防宣传短片、微电影作为电影放映前的公益广告片。

7.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消防大队牵头,对乡镇、村庄(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民警,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大力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重点整治以下场所和问题: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由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商务、交通、住建等部门配合,自即日起至10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单位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不健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物品生产存放不规范、不按安全规程生产操作、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2.大型城市综合体。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进行排查检查,重点治理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和问题。

3.高层公共建筑。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登记,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治理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钢结构防火,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投勤等方面内容和问题。

4.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劳动保障、安全监管、土地、工商、派出所、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履职尽责,同时抓好居民住宅和用电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5.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5至6月份,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公安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居民小区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乱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一楼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疏散等问题,“九小”场所重点治理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沿街商铺住宿超过2人、人员集中住宿区域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问题。

6.社会福利机构。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公安消防部门配合,7至8月份,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使用蚊香、卧床吸烟和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督促单位制定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驱蚊防火安全管理,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措施

1.做好新闻发布。县广电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告知广大群众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的内容、举措和要求,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督促本辖区抓好工作落实,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2.加强工作调度。县公安消防大队设立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月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活动信息,适时做好工作调度,推进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3.开展联合督导。县政府抽调公安、教育、广电、文旅广新、文化执法、通信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队,自6月中旬开始,深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督导检查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措施

1.开展兵团化排查检查。每次专项治理,要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监督人员成立检查队伍,开展“兵团化”检查,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同步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单位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开展消防安全集中约谈。6月份和8月份,县政府牵头组织至少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展面对面约谈,强力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开展集中消防执法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上限执罚,用足用够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从严惩治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消除隐患。消防执法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4.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县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必须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大额处罚、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案件,必须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全面组织检查,逐级实施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消防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统筹安排,分管领导要沉入一线、实地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夏季消防检查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住建、文旅广新、交通、商务、宗教、文化执法等部门要牵头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县直部门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6月2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4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报工作总结。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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