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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5-00047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5〕138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10-23

滑政办〔2015〕138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23日

滑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资金筹集办法

为确保我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筹资原则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对户籍制度已经改革的地区,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同时,保持筹资群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6年度全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

三、筹资办法

(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会具体实施,乡(镇)财政所一次性代收个人应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并开具由县财政局提供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抽调专人协助村委会筹集资金,农民以户为单位缴费。

(三)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的个人缴纳费用,分别从县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和民政优抚资金中解决。

(四)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也可以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给予资金扶持,捐助资金可以用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也可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费支出。

四、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24日—10月30日)

1.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大会。

2.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实行乡(镇)领导包区、乡(镇)干部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组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筹资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新农合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村干部扎实开展筹资工作,抽调专人负责收缴资金和核对参合信息,确保筹资工作如期完成。

(三)资金上缴阶段(11月7日—11月10日)

各乡(镇)财政所将本辖区筹集的资金上缴县财政设立的新农合财政专户。

(四)汇总上报阶段(11月11日—11月16日)

各乡(镇)卫生院将财政所汇款单(复印件)所示人数与筹资底册上所示人数核对无误后,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村参合户数、参合总人数及复核人姓名,并将底册上交县新农合办公室。

五、筹资要求

各乡(镇)要成立新农合筹资工作督导组,主抓副职负总责,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每日下村督导,做到乡不漏村,确保筹资工作如期完成。

若在筹资过程中出现缴费不开票、收款人未认真核对参合信息输录时造成参合人员信息(包括参合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错误,漏户漏人等现象,造成的后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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