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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5-00048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5〕14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10-29

滑政办〔2015〕14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开工率,进一步扩大内需,更好服务稳增长保态势大局,从2015年10月中旬一直到年底省政府将组织九个督导组对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肃对待,及时汇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根据省政府要求,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和省基建资金项目,要按10月底开工率80%、11月底全部开工的硬性要求。不能如期开工的项目,项目单位要动用一切办法克服困难,使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三、开工认定

1.单体项目。施工队进场动土可认定为开工,要督促加快进度,完成更多投资工作量。

2.打捆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村卫生室项目以单个项目开工计算;邮政、农垦等项目由发改委督促县邮政管理局、农业局具体负责落实。

3.购置类项目。只要签订购置合同就视同开工。

4.种植类项目(植树等)。批复具体实施方案视同开工,由发改委督促林业总站抓紧批复林业项目实施方案。

四、省政府已建立奖惩机制。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对10月底前开工率达不到80%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11月底仍未全部开工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时相应扣减2016年中央和省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因懒政怠政工作不力影响项目进度的,省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项目推进有力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发改委沟通联系,并与10月31日前将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送滑县发改委社会事业科。项目进度实行旬报制,请项目单位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单伟0372-8121516

邮箱:hxfgwshk@163.com

2015年10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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