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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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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15〕10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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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5-09-16
滑政办〔2015〕103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9月16日
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中心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二、考核原则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可操作原则;坚持公益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与《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公益性质、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与效率、医院管理、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30项指标,具体见《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主体
县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及相关专家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组,对四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依据《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负责人述职、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2月上旬汇总上报。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鸿民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毛乾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付恩波 县发改委主任
王琪民 县财政局局长
巨瑞卿 县人社局局长
李凤垒 县卫生局局长
王韶华 县审计局局长
六、考核评价
(一)考核分值计算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各项指标实际得分之和为考核成绩。
(二)考核评价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年度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未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伪造病历或为冒名顶替住院者提供方便,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
(三)考核结果运用
县政府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和确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县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增强考核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
(二)县级公立医院要完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制订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等收入挂钩。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