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5〕2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三建一开展一保障”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5-04-07
滑政办〔2015〕26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三建一开展一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适应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态势,推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滑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老年体协关于加强老年体协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在全县开展老年人体育“三建一开展一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三建”工作
(一)建立组织。今年上半年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老年人体育工作协会。乡(镇)党委政府班子中要有一名副职兼任乡级老体协主席,乡(镇)财政所所长、中心校校长任副主席,乡(镇)文化站站长任副主席兼秘书长,并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村级老体协(或文体协会)要确定村支书或村长担任主席,两委班子中1名副职主抓,并选定文体基础好,热心老年体育事业的村民代表3-5人,担任协会的副职或委员,以加强对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领导。乡村两级老年体育协会均由乡(镇)政府行文。
(二)建立队伍。以县、乡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吸收有一定文体活动基础、热心老年人工作的村民5-7人参加,组成老年健身活动的骨干队伍,明确负责人,发挥他们在活动中的组织、指导和引领作用。
(三)建立制度。主要是场地(器材)管理制度,定期会议制度,协会领导值班制度,重大事项议定制度,活动安全制度等。
二、关于“一开展”
充分利用已建成场地广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要做到年有规划,月有安排,周有活动。开展活动要体现当地特色,坚持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保持经常化,不断提高健身水平,增进老年人身体健康。
三、关于“一保障”
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老年人体育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乡(镇)、村(社区)老年体育协会的活动经费,促进基层老年体育活动的经常开展。
四、时间安排
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4月15日前要召开本乡(镇)2015年老年体育工作专题会议。4月25日前乡(镇)、产业集聚管委会老年体育协会挂牌,村级老年体育协会名单上墙,有条件的也要挂牌。4月底前将各乡(镇)及行政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批文及组织建设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2)上报县老年体工委办公室。5月份县老年体工委逐乡(镇)督导检查,5月底迎接省里检查验收。
五、加强领导
县教育体育局、县老年体育工作委员会及各乡镇政府、乡镇老年体育协会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健身活动开展,把老年体育工作提高到为民服务,建立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高度认识。要明确责任,加强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领和推动老年人文化和体育健身活动,使老年文体活动常态化。
2015年4月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