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5〕11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发布时间: 2015-03-09
滑政办〔2015〕11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滑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3月9日
滑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理念,积极开展保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广大消费者需求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消费安全,更加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活动内容
(一)3月15日上午在县人民会堂前设立主会场,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印发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二)组织名优商品宣传和展示活动。
(三)现场受理投诉申诉、咨询,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四)组织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和集中销毁活动,并注重讲解和宣传识假辨假的常识。
(五)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工作,务求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职能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突出部门特色,推出活动亮点。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广电局、法院、检察院、质监局、公安局、司法局、烟草局、畜牧局、农机局、文化执法大队、环保局、盐业局、供销社、卫生局、药监局、城管局、农业局、电业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单位要各设立咨询服务台一个,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各单位要制作两块宣传行业法规、行业服务承诺等内容的版面(版面尺寸1.2米×2.4米)。
(三)新闻宣传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宣传报道我县“3·15”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及时进行跟踪报道。
(四)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好本次活动的交通秩序。
滑县2015年纪念“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一、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三、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七、提倡健康消费,关爱老人、儿童消费安全
八、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消费权益
九、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十、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十一、关注食品安全保障大众健康
十二、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合理安全消费
十三、人人都是消费者关注舌尖上的安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