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5-00004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5〕9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2-12

滑政办〔2015〕9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重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对滑县城关海华家居生活广场、滑县世纪庄园休闲会馆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办领导组织

县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段其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毛乾杰,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朝红,消防大队大队长戚建利任副组长,县公安、安监、工商、规划、住建、卫生、文化执法、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城关镇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此次挂牌督办工作,戚建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改时限

重大火灾隐患务于2015年6月30日前整改、销案完毕。

三、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

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积极发挥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住建、安监、文化执法、卫生和新闻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要采取召开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辖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会议、签订责任状,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督导、现场办公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2015年6月30日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毕。公安、消防部门要用足用够法律手段,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决不能手软,同时,要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隐患单位在加快整改进度的同时,要采取死看硬守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三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互联网和报刊等主流媒体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发动群众自觉排查身边的火灾隐患,实现对火灾隐患的群防群治。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流于形式,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以及由此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该五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整改工作顺利深入进行。

2015年2月1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印发

相关文章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06 09: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