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17
作者
来源:
滑县教育局法治办
尊敬的齐君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预防校园霸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养成良好品行
各学校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利用安全法制课时、法制报告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反霸凌意识。
二、集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2023年2月9日,教育局、司法局联合,通过校园网络,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春季“开学安全第一课”视频直播讲座。4月12日,面向高中阶段学生开展法治安全视频直播讲座,精选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对学生开展生动的防欺凌普法教育。6月15日,参加以欺凌防范治理为主题的云上滑州直播间《滑州律谈》节目,扩大影响,引导全社会关注校园欺凌暴力治理工作。
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校园暴力欺凌防范治理
教育局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全县校园欺凌防范治理。
1.预防为先,全面排查。全面排查产生欺凌潜在问题隐患,采取定期排查和信息随时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初开展暴力欺凌倾向学生排查,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及时发现、管控、化解学生不正常行为,切实做到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侵害、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疏导、早控制、早化解。
2.开展活动,加强教育。2024年4月1日-30日,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宣传月活动,全县各中小学通过安全与法治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集体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防欺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的引诱和侵害,深入了解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每个学校均制作了经教育局审定内容的“严厉打击校园暴力 依法严惩校园欺凌”板面,统一了宣传口径和宣传重点,强化震慑效果。明确校长是学生“欺凌、侵害、暴力”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学生欺凌、侵害、暴力行为报告救助提示牌”,公示接受报告人的姓名、职务、照片、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手机等相关内容,确保报告渠道的顺畅。要求接受报告人中至少保证有一名女性负责人,方便女学生报告情况。努力做到发现苗头及时干预,早发现、早处置。
4.多渠道发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进一步明确对校园欺凌、安全管理督导工作要求,利用负责全县各学校的督学队伍,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
5.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滑县教育局经常与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交流分析近期涉校涉生报警事件,定期分析研判,完善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作机制。全县中小学校加强与属地派出所的沟通协调,邀请属地民警上一节防范欺凌法治课,重点讲解欺凌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对以后成长道路的影响。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1.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做到监控全覆盖。2018年,县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县公安局负责布点,县广电局负责组织人员安装,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装高清摄像头3603个,并全部联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网,加之学校自有摄像头,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对在楼梯间等易发生欺凌行为的隐蔽空间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2022年,按照全市校园纳入雪亮工程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排查没有纳入公安雪亮工程的学校名单,将2018年以来新建学校、民办学校全部纳入雪亮工程覆盖范围。为加强各学校安全管理,教育局要求各乡镇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安排值班值勤人员,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密度和力度。
2.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各学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査制度,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活动。
3.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
4.严肃处理违纪现象。对参与欺凌事件的学生,情节显著轻微的,由学校按照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情形和惩戒办法给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健全家校社医协同育人体系
密切家校合作,联合各方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家庭教育实践等活动。开设家长心理课堂,组织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家访,引导家长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和谐亲子关系,形成育人合力;长期与新乡医学院心理学院专家团队、滑县人民医院合作,落实校医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满足师生多元化心理服务需求,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危机个案的发生。
六、健全问责机制,务求工作实效
教育局将防范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平安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和综合考评工作指标,不断提升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水平;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学校通报批评,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发生恶劣事件或造成重大舆情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中心校、学校和个人的责任。
下一步,教育局把校园欺凌防范作用校园安全工作重点,持续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校园欺凌、暴力、侵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