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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17 作者 来源: 滑县教育局法治办

  尊敬的罗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青少年辍学、预防青少年犯罪,全面加强我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已收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办理落实,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制定《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布署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确保送教上门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按照《滑县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多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组织村(居)委会、派出所、乡村振兴办、学校等部门,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以村为单位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我县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有力、高效运行。

  二、持续做好动态监测。每学期开学,中心校组织学校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对于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核实学生未到校原因;持续实行“学生人数牌”公示制度,时常关注学生在校情况,各学校应至少每月比对一次学籍人数和实有学生数,及时更新班级“学生人数牌”信息,做到每天的学生在校情况一目了然。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到学校的,班主任会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确定学生辍学后,及时向教育局和属地政府书面报告,同时积极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

  三、认真组织劝返复学。严格落实排查报告和劝返复学工作制度,对疑似辍学的学生,各中心校和学校要及时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委会,成立劝返复学工作专班,共同研究和分析学生的疑似辍学原因,并纳入工作台账管理,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劝学复学工作,确保疑似辍学学生成功返校复学。坚持每月至少报告一次本乡镇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坚持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

  四、加强未成人保护工作。滑县教育局成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学生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学生犯罪工作协调机制,把未成年人保护与三零创建、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教育局为一级网格,党组书记、局长陈卫民同志任一级网格网格长,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为二级网格,中心校长、局直属学校校长为二级网格长,各学校为三级网格,学校校长为三级网格长。同时各级学校按照工作职责,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划分内部安全管理网格,年级、班级、岗位逐级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职责和任务。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各中小学校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为校园普法教育提供专业支持。各中小学校利用安全法治课时,在安全生产月、5·12等关键时段,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的引诱和侵害,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氛围。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成立了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全面规划指导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打造了县、乡、校三级心育工作专业团队。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全力保障中小学课时安排,开齐上好心理健康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构建“阳光成长课程”体系。

  七、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学校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同时,选聘20名专业教师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团队,开通心理服务热线:4006960266。在线倾听来访者心声,及时疏导情绪,缓解学习、生活压力,提供心理支持。热线自开通以来,共接听咨询电话400余个,累计时长达3000多分钟。志愿者对多起危机热线进行了成功干预,有效化解了心理健康风险。

  八、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2024年,已利用我县开发的“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对全县171080名学生进行了线上心理健康测评,结合班主任观察、面谈评估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对有心理问题学生分级分类加以干预辅导、并进行跟踪、转介。

  九、加强学生关心关爱。要求学校持续对学生开展关爱行动,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有心理障碍“三个清单”学生,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学习帮扶、生活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寄宿制学校要主动联系学生父母或监护人,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学校要对重点学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帮助处理成长和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扰,呵护学生心灵。同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各中小学校要注重规范实施教育惩戒的程序,引导广大教师规范从教行为、把握惩戒尺度,杜绝超标超限行为的发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劝退或开除学生,不得随意使用停课或停学措施,以避免学生因被停课或停学,而产生厌学的情绪,增加辍学的风险。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全面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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