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17
作者
来源:
滑县教育局法治办
张苹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预防新型犯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宣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抓好全县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织密师生群体“不涉诈、不被骗”的防范网。
一、构建三级防诈网络,落实校长责任
构建教育局、中心校、学校三级防诈网络,实行扁平化管理,遇有紧急情况,教育局可以直接通知到校,学校可以直接联系教育局。发挥校长反诈第一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推送反诈知识,让防范意识入脑入心。
二、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反诈防线
1.1月18日寒假前,滑县教育局联合滑县法学会开展校园法治安全集中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郭警官以视频直播讲座的形式,面向全县学校、全体学生集中开展。全县533所中小学校按照初中小学场、高中职专场分别进行,5286个班级23万余名师生通过所在教室多媒体同步收看。
2.及时通过三级微信群转发县反诈中心推的反诈预警信息,同时教育局法治办根据掌握情况及时在系统内部发布预警信息,联系县反诈中心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切断链接,避免师生家长损失,有效避免涉校涉生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3.加强工作群管理。实行群备案制度,中心校领导下沉学校群、学校班子成员下沉班级群监管,启用进群审核机制,完成工作任务的群立即解散。
4.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与评优评先奖励挂钩,压实防范责任。
5.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全员安装并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一是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紧密结合学生年龄小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犯罪行为识别防范意识差、效仿能力强易受经济利益诱惑而从事涉嫌“帮信罪”违法活动的实际情况,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学生不参与任何网络兼职活动,不使用个人手机、互联网账号从事兼职打电话、发短信、转发互联网信息等行为,不将个人手机卡出借给任何人打电话、发短信或转发信息,不帮任何人打电话、发短信或转发信息。提高防范意识,不因蝇头小利参与涉嫌帮助诈骗犯罪分子“引流”活动。修订完善校规校纪,及时将倒卖、出借、出租手机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参与非法外呼、转发非法信息等“引流”活动涉案行为纳入校规校纪处分范围。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让学生明白倒卖、出借、出租手机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参与非法外呼、转发非法信息等“引流”活动和使用“两个手机一条音频线”、安装“纸飞机”、“蝙蝠”“事密达”“思语”“密聊猫”“海鸥”等非主流社交软件,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活动均属于犯罪行为。
二是每周不少于一次通过班级微信群向家长推送防范诈骗知识,提醒家长尽好监护责任,管理好手机,经常检查孩子使用手机是否安装非主流社交软件,要及时删除并教育孩子不随意安装使用,防范孩子发生被骗事件与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结合本地本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开展及发生的案事件情况,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法,将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全县所有学校师生全员覆盖,不漏一校,不漏一人。
从2023年春季开学起,教育局与司法局联合,以校园安全为重点方向,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宣讲为活动形式,通过视频网络直播讲座的形式同时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2023年2月9日,通过校园网络,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春季“开学安全第一课”视频直播讲座。4月12日,面向高中阶段学生开展法治安全视频直播讲座,精选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对学生开展生动的防诈骗教育,扩大影响,引导全体师生树立防骗意识。
下一步,教育局将加大预防新型犯罪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之一,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持续针对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员工不同群体和发案特点,及时发布反诈预警,有效提高防范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