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县责任督学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1
作者
来源:
督导室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县责任督学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的通知》(安政教督办〔2023〕13号)文件要求,切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决定组织全县挂牌责任督学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督导时间
2023年5月6月,全县挂牌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进行一次督导,主要任务为校园安全工作督导,同时兼顾其他重点工作。重点时段要动态、及时进行一线督导。
二、督导内容
《安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细则》(两部分19项320条)、《安阳市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和《滑县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安全工作。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对照《细则》认真自查,各责任督学到校督导要核查学校安全自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紧盯重点。全县责任督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查找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3.汇总上报。各挂牌责任督学须于6月23日之前,将安全督导报告报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县责任督学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情况进行抽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