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2
作者
来源:
教育股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2023年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23年有关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2〕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有效实施心理健康测评,全面了解师生的心理状况,增强学校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及早预防、及时识别、有效干预,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测评目的
(一)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结合实际,坚持客观、保密、标准化原则,积极稳妥、科学规范地推进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工作。
(二)了解我县中小学师生心理状况,及早发现师生存在的心理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对突发事件预判、应对的能力,及时有效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测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心理健康测评所有工作流程都要符合科学的原则:实证、严谨、有依据。对系统测评出的导向性较强的结果需多方研究论证,严禁以测评结果对师生“一刀切”定论定性。
(二)育人性原则
心理健康测评所有工作要素,工作流程都要紧扣一切为了中小学生的健康与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要重视在育人过程中对人的因素、环境因素、任务因素的预判及沟通。
(三)规范性原则
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是涉及学生健康与成长以及教师职业成长的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要做到程序规范、流程规范。
(四)保密性原则
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各个流程的保密工作,要注重保护师生的隐私。
四、实施内容
(一)测评范围
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高中在校学生及全体教师。
(二)测评方式
1.采用线上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中小学师生可通过“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网站网址https://xlcp.hxjyj.com),进行线上测评。中小学师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在知情同意书下点击同意,即可按照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进入系统开始测评。
2.运用标准化心理测量手段通过自我评价、专业面谈的方式进行评估。
3.测评频次:
(1)原则上,每学年开展一次师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
(2)筛查出的需要特别关注的师生,由心理健康教师使用标准化心理测量手段及时面谈、测评,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建议每月一次。
五、日程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8日-3月31日)
1.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心理健康测评部署会。
2.各学校召开全体教师及学生测前动员会。
(二)测评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分派责任区域,落实专区专责。各学校信息管理员及时在测评系统中,完善师生信息;心理健康教师协同班主任,负责组织师生开展线上测评。
(三)汇总分析阶段(4月11日-4月20日)
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测评数据进行封闭式汇总分析,并反馈测评结果。
(四)干预辅导阶段(4月21日后)
1.各学校分管领导要根据测评反馈结果,组织心理健康教师予以认真核实,当面访谈,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
2.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等学生,建立重点群体台账。分类加以干预辅导,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跟踪服务。必要时,提醒本人或家长寻求专业机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成立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全面工作。各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科学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措施,要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做好组织施测及访谈等工作,要严格测评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按时准确、保证质量。
(二)强化宣传,共同参与
各学校要强化对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师生了解心理测评目的、意义、内容和测试步骤。各学校心理测评工作由校长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心理健康教师、信息管理员、班主任密切配合,确保测评工作切实有效。
(三)加强管理,严格保密
为保证测试平台数据安全,各级管理员要妥善保存个人账号密码信息,不得将个人账户信息外泄。首次登录系统平台,必须修改系统初始密码。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测评的数据和反馈结果由专人接收,统一存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应客观对待测评结果,不夸大、不迷信、不公布、不滥用。做好心理测评各个流程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强化督导,确保质量
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中心校和各学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心校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失密、泄密行为的单位及负责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本次心理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4月底前上报,各乡镇由学校交中心校汇总后报送至教育局;局属各学校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