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1
作者
来源:
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等文件规定和河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批示,经研究,滑县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拟定于2023年10月14日—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
滑县锦和街道英民小学行知楼五楼滑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
具体测试时间见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
1.在滑县教育局大门口资助大厅报名的考生,于10月1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在各乡镇中心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于10月13日到各乡镇中心校领取准考证。
可以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公布成绩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印制,考生根据普通话测试群内通知时间,自行前往报名点领取;
3.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证书发放时,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测试站不承担保管责任。
五、参加测试考生要求
1.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准时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2.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点门口核对信息并签字,然后到候测室采集信息;
4.严禁携带通讯工具、书籍资料、文具等物品进入测试室,严禁读稿、替考,违者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并禁考一年;
5.考试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安静、有序离开;
6.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补测,不退费;
7.如因不可抗原因需要延迟测试,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2-8668030
滑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