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滑教准字〔2024〕3号)
发布时间:
2024-04-03
作者
来源:
审批科
王东方 孔国英:
你们于2024年2月28日提交的设立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28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0、11、12、13、14、15、1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准予滑县城关街道金秋华城幼儿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的行政许可。
设立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如下:
名 称:滑县城关街道金秋华城幼儿园;地址:滑县金秋华城小区院内;举办者:王东方 孔国英;校长:赵芳;学校类型:幼儿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办学规模:4个班,学生不超过100人;许可证号码:241052660004788。有效期限:2024年2月至2027年1月。
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滑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