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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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以提高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目的,通过对2018-2019学年接受中职、高职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解决贫困家庭增收难、脱贫难的问题,加快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二、实施方式
县、乡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三、补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对象除外。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县扶贫办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五、审核步骤
(一)导出名单。县扶贫办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国务院扶贫办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并分发到各乡镇(街道)。
(二)逐人审核。乡镇(街道)组织对本乡镇(街道)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对重复标注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审核结束汇总后报送至县扶贫办进行复核。
对标注人员名单中没有、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需填写《河南省XX年X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提供在校学籍证明,乡镇(街道)扶贫办对申请人的贫困人口身份和学籍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和标注审核通过名单同时报县扶贫办,按照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三)公示监督。县扶贫办将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返还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要上报至县扶贫办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乡镇(街道)、县扶贫办进行核实。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扶贫办将最终名单报送至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折)通”中。
(五)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6月份,我县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7月至8月份。
(二)秋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12月份,我县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1月至2月份。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关系到贫困农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县、乡、村三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对发送至各乡镇(街道)的学生名单,乡、村两级要入户逐人审核,主要核实建档立卡身份、是否在校、学籍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补贴资金采取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补到户。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的一线宣传动员作用,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附件:1.河南省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
2.XX乡(镇)XX行政村关于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附件1
河南省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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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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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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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 学制 |
| 学校性质 |
□中职 □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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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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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 与学生关系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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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 姓名 |
| 开户行 |
| 一卡通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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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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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办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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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该生为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材料、学籍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XX乡(镇)XX行政村
关于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现将XX行政村通过审核的XX年X季学期扶贫开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共计7天。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滑县扶贫办反映。电话:5508712(县扶贫办联系电话)。
附件:XX行政村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人员名单
XX乡(镇)XX行政村(盖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