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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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2日进驻安阳市开展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hbtjjzsjtj@163.com;信箱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450002。
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