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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8-12 作者 来源: 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日)。

  电话:0372—3306955

  通讯地址:滑县新区新鑫路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巨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五万吨正极修复及十六万吨锂电和材料加工项目

人民路与长虹大道交叉口智能产业园区

河南格硕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租赁厂房。总占地10596㎡、总建面积11275㎡,计容建筑21192㎡。主要设备(引进新设备):输送机1400-16000、撕破机、热解炉、分选机、摩擦机、振筛机、中频炉、挤塑注塑机、除尘机等。

1、废气。①正极修复生产废气:撕破、循环气流筛和柔性脱粉和高速摩擦脱粉的粉尘经配套的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2条正极修复生产线粉尘经单独处理后,由同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裂解有机废气和氟化物经进入1套“TO焚烧炉+袋式除尘器+二级碱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锂电破碎生产废气:贫氧破碎、低温挥发和贫氧裂解有机废气和氟化物经两级燃室燃烧后进入“袋式除尘+二级碱洗+沸石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同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条锂电预处理生产线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极片脱粉生产废气:2条极片脱粉生产线各采用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个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熔铝成型生产废气:2条熔铝成型生产线磁选给料和铝灰渣回收系统各采用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⑤电池塑框生产废气:撕碎、摩擦洗筛粉尘采用1套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个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聚合改性和模压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沸石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同一个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产业园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减振垫采用优质橡胶为材料,减振垫每两年更换一次,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进行隔声,适当安装消声器

4、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依托自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70m2)暂存,定期外售相关单位合理利用;危险废物依托自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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