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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环辐审〔2016〕1号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安阳滑县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6-12-30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安阳滑县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站:站址位于滑县枣村乡大屯村北,南距大屯村约0.3km,北距S101约1.7km。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3×50MVA,本期1×50MVA;110kV出线终期规模4回,本期2回。变电站一次性征地,围墙内占地面积 4410m2

(二)输电线路:

1. 新建滑县变~城东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滑县变电站,止于110kV城东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6.2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1km,单回架空线路2.5km,四回架空线路2.7km,导线型号为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2. 新建滑嘉线T进城东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城东变电站,止于110kV滑嘉线13号塔附近,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0.5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0.2km,单回架空线路0.3km,导线型号为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总投资42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五)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六)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五年后方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科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科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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