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滑环辐许准字[2016]1号)
发布时间:
2016-08-30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滑县荣康医院:
你单位于2016年8月26日提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16年8月2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地址为滑县道城路商贸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明,申请辐射安全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E8029〕,有效期自2016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
2016年8月30日
抄送:县公安局,县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