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金融服务中心 滑县市场监管局 滑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14
作者
来源:
滑县金融服务中心 滑县市场监管局 滑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金融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规范全县金融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开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采取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抽查对象、方式和比例
1.抽查对象:涉金融关键字样的公司;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五类机构。
2.抽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从建立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3.抽查比例: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10%。
4.检查时间:2023年4月至11月
(二)抽查内容
金融服务中心检查内容:对歇业、停业、失联等涉金融服务企业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劝导存续涉金融服务企业去除、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内金融关键字样;对全县范围内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税务局检查内容: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三)组织联合检查
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参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抽查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工作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检查动态和发现的问题,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报送、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三)密切协作。被随机抽查到的执法人员既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认真检查、依法履职,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对社会公示。
附件:1.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涉金融关键字样、五类机构、未登记备案基金类机构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滑县金融服务中心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滑县税务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
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查 比例 | 抽查 时间 | 责任 单位 |
1 | 涉金融关键字样检查 | 县金融服务中心:对歇业、停业、失联等涉金融服务企业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劝导存续涉金融服务企业去除、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内金融关键字样。 县市场监管局:1.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5.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6.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7.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8.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9.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10.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县税务局: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全县涉金融关键字样企业 | 现场检查 | 10% | 4至11月 | 发起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
2 | 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五类机构检查 | 县金融服务中心:对全县范围内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1.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5.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6.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7.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8.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9.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10.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县税务局: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五类机构 | 现场检查 | 10% | 4至11月 | 发起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
附件2
涉金融关键字样、五类机构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 人员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
金融服务中心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税务局 | ||||
检查 对象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法人/负责人 | 企业地址 | |||
检查 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1.对歇业、停业、失联等涉金融服务企业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劝导存续涉金融服务企业去除、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内金融关键字样; 2.对全县范围内担保、小贷、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6.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7.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8.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县税务局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