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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1 作者 来源:

  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住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保障住建行政执法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2023年5月1日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住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保障住建行政执法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打造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推进住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项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2019〕22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及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滑政办〔2018〕78号文《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激发住建系统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随机抽查主体是局各个业务监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待查对象,负责开展行业内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业务监管科室对照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示。

  (三)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本科室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代码等内容,名录库要涵盖本科室全部被监管企业(项目),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类别、等级,满足不同监管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由于之前造成违法事实,已经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四)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持有合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必要时配备业务骨干或第三方),参加各科室组织的随机抽查工作,并按照负责监管的监管事项及时调整完善。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事项可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业务科室必须在年初拟定本科室开展年度抽查任务的计划,包括内容涵盖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及要求,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或部门联合抽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提交局党组研究通过并公示。

  (七)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开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科室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http://59.207.104.21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科室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推进抽查检查结果各相关科室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公用,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求落到实处,增强住建领域主体相对人守法自觉性。

  (八)明确职责分工。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发起、谁主导、谁组织”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九)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理清责任边界

  (一)基本原则。各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二)追责情形。各科室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三)免责情形。各科室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相关抽查主体出现问题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住建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尽职尽责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检查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检查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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